中国储能网讯:根据国家能源局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的工作布署,福建能源监管办领导高度重视,会同福建省发改委下发检查通知,联合成立了以福建能监办专员邱水录为组长的专项监管工作小组,制订了专项监管实施方案。在各地充分开展自查的情况基础上,成立两个现场检查小组,于11月3日-11月7日,对福建省新建电源项目开展现场检查。
本次专项监管重点对福建省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新建电源项目开展检查。省发改委提供新建电源项目共65项,合计容量规模286.75697万千瓦,占全省已投产总装机容量比重的6.6%。另外, 2家尚未核准的燃煤发电项目纳入本次专项监管范围。
新建电源项目,按项目类型看,光伏发电项目48项、风力发电项目10项、生物质发电项目6项、火电项目3项;按地区分布看,福州8项、厦门15项、莆田3项、泉州15项、漳州16项、龙岩3项、三明3项、南平4项;按所有制类型看,国有或国有股份所属项目28项,民营企业所属项目39项;按项目建设进度看,有40个项目处于项目前期阶段、有18个项目处于建设过程、有9个项目已投产运行。
现场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填报表格、核查有关资料、面对面询问和沟通解释、电网企业复核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听取了当地发改委和各项目业主的自查报告,对项目业主的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工商注册登记文件、股权变更文件、项目开工报告(含图片资料)、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及首次并网发电文件等原始材料进行认真核对。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了解到各地对新建电源项目的一些成功做法。各地市发改委及项目业主都能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项目业主都能按要求及时到履行项目备案(核准)手续,各地发改委及省发改委都能认真进行材料核查及备案(核准)相关工作;电网企业都能严格把关并提供方便快捷的并网服务;各地对发展新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项目的呼声高,提出的计划容量规模远超出国家能源局下达给福建省的年度规模指标;有些项目业主在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先进技术运用和好方法值得借鉴。
本次专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电源项目备案(核准)情况,电源项目投产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申请、备案(核准)、开工、建设各阶段实际情况,电源项目投产前股权变动情况以及电源项目建成投产情况四个方面。从检查情况看,该省在上述四个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下一步,福建能监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形成省专项监管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