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28日上午,安徽新建电源项目专项监管领导小组在合肥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安徽省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华东能源监管局局长潘跃龙,副局长徐文强、省能源局总工程师钱立家,华东能源监管局稽查处、资质处、安徽业务办和省能源局新能源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安徽省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方案》,重点选取合肥、芜湖、六安、滁州4个市开展现场检查。下一步,工作组将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对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期间安徽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火电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进行专项监管,11月7日前完成现场检查,11月10日前完成专项监管报告,11月15日前上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