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为完善华北区域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华北能源监管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华北区域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质监机构定位不明确、监督检查手段单一、质监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结构不匹配等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根据形势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出台《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加强华北区域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一个工作机制,落实五项监管举措,探索两种监督方式”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华北区域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顺应职能转变,健全一个工作机制。围绕“更好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主体作用、督促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一主线,突出放管结合,坚持充分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独立监督,健全“国家能源局归口管理、华北能源监管局属地监管、质监机构独立监督、电力企业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机制顺畅。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五项监管举措。一是建立华北区域质量监督专家库,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辖区专家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缓解质监人员力量不足和专业技术结构不匹配的问题;二是建立质量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工程信息的及时获取;三是建立质量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严格监督实施程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四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分级管理体制,以解决质监中心站与所属地市质监站工作界面和责任划分不明确的问题;五是推行质量承诺制和告知制,严格工作界面,督促责任落实。
创新监督思路,探索两种监督方式。一是探索并推进差别化监督,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二是探索由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直接监督逐渐转变为对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宏观监督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微观上的监督抽查相结合,实现通过监督项目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来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