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林业局、能源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2014-2015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国质检执联〔2014〕321号)。西北能源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辖区电网企业认真执行《工作要点》要求,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在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淘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严格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
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地条钢”的打击力度。对违法企业和窝点按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国质检执联〔2004〕386号)规定,严格实施停、限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