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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监办启动火电风电重点建设专项监管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7-2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6月30日,湖南能源监管办召开湖南省火电、风电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2014年湖南省火电、风电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2014年火电风电重点监管项目和工作任务。根据2014年湖南省能源重大在建项目实际情况,依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湖南能源监管办将2个火电项目和6个风电项目作为今年重点监管项目开展挂牌督办。

据悉,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项目中,火电项目分别为华电湖南分公司的常德电厂、大唐湖南分公司的攸县电厂;风电项目分别为大唐、华能、中电投、国电、湘电、中电建集团的南山风电场、寒口风电场、窑坡山风电场、黄甲岭风电场、东山风电场和桃花山风电场。

专项监管工作将分工作部署、监管实施和总结提高3个阶段。目前,有关企业向监管机构上报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工程阶段性验收计划和方案的前期工作部署阶段内容已基本完成。

8~12月将进入现场检查、整改落实的监管实施阶段。湖南能监办将针对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开展监管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编写发布《2014年湖南省火电、风电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监管报告》,向社会通报全省火电、风电项目建设监管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成效,并提出有关监管措施和建议。

会议指出,能源行业重大项目监管是落实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抓手,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依法监管、问题监管、闭环监管的要求,开展火电、风电项目核准制度、建设工期、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投资效能等五个方面情况监管,就是要推进湖南项目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探索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监管的长效机制。

湖南能源监管办专员陈建长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全省能源企业要认清当前能源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形势,提高对能源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同肩负起能源行业改革发展的重任。二是要扎实开展能源项目的落实情况监管,通过抓好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监管,确保能源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工期、规划、计划、政策等要求的落实。三是要抓好监管方案的落实,确保当前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有关火电、风电建设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切实贯彻好工作方案的各项监管要求。

大唐湖南分公司、华能湖南分公司、中电投湖南分公司、华电湖南分公司、中电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湖南筹备组等发电企业分管负责人作会议讨论发言。

湖南省电力公司和有关火电、风电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挂牌督办2个火电、6个风电项目

专项监管工作将分3个阶段进行工作部署阶段(2014年6~7月)在7月10日前,有关企业向监管机构上报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工程阶段性验收计划和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监管实施阶段(2014年8~12月)

◆现场检查火电重点监管项目现场检查两次,分别安排在9月份和11月份;风电重点监管项目的现场检查各安排一次,时间安排自8月份到10月份,根据检查整改情况,在11月份选择两个风电项目开展“回头看”。

◆整改落实针对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开展监管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依法处理对规划、计划、政策不落实的,安全要求不落实的,整改不到位的,拒不配合监管的,给予有关责任企业通报批评,不核发发电许可证,并责成企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许可制度和违规分包转包的,予以立案查处。对违规行为超越监管职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对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的,责成有关电网企业加快核准报批并保证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有关条款,追究电网企业责任,责令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总结提高阶段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

◆总结报告12月份,重点监管项目企业上报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本年度项目建设进度、资金落实、投资完成等情况,投产项目还包括项目造价、运行情况、电价成本、效益分析等情况。

次年元月,编写发布《2014年湖南省火电、风电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监管报告》,向社会通报全省火电、风电项目建设监管情况。

◆汇报成果编写《2014年湖南省火电、风电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向国家能源局和省人民政府汇报全省火电、风电项目建设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成效,提出有关监管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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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湖南 风电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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