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湖北郧县40MWp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广核湖北郧县40MWp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概况:
中广核湖北郧县40MW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建于湖北省十堰市郧县柳陂镇舒家沟,属省管开发区,它位于丹江库区,郧县、十堰两城区结合部。东距县城5公里,西与五峰接壤,北枕汉水,南距十堰15公里,东南部与茶店镇交界,209国道横贯全镇南北。本期场区占地规划面积为约1200亩,场地平均海拔171米。
该项目为光伏大棚发电项目,装机40MWp,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及一条110kv出线接入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全站设综合办公生活房和生产配电房各1栋。
工程由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光伏区及管理区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投产发电。
1.3 招标范围及工期: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设计:根据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批复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堪报告、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开关柜、综自、主变、户外配电装置、厂用电设备、电缆及建筑设备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
3、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场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含与电网公司联调的协调)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4、送出线路:负责整个项目送出线路及系统侧改造(含临时接入系统及永久接入系统)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负责送出线路的征地和相关补偿以及相关调试、方案过渡、组织验收工程等工作。
5、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征用全部建设场地(含接入系统征地),负责建设期间征用施工场地及临时用地的征地相关补偿、土地整理,负责所有设计、施工的审批备案,负责施工前的“四通一平”和项目投产后所需的水、电、道路和通讯的接入工作;完成本项目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全部建设管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及当地工农关系,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符合生态农业种植配套要求、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6、总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湖北省电网有限公司并网相关要求,满足湖北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保证取得湖北省电网有限公司并网质量监督和检查站的并网报告,湖北电监局资质中心并网许可证和发电许可证,并就工程建设在电监局进行备案工作。
7、其他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安全稳定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设备和服务等。
详细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
工期要求:项目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
详细节点进度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具有如下资质、业绩之一:
a.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且具有新能源发电行业设计总包业绩;
b.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总体并网调试经验;
(2)具有50MW以上的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3)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5) 招标人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方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100873
联 系 人:仅限VIP会员单位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有意投标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