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电车公司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直属的大型国有公交企业,拥有营运公共汽、电车1400多辆。现就采购公交客车用铅酸蓄电池项目(招标编号:GT2014-21)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就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寄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公交客车用铅酸蓄电池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采购数量:详见标包清单。本招标文件的预计用量为招标人结合历史采购数量预测一年内招标人的用量,仅供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合同期内具体采购通知为准。
3、采购项目分3个标包,标包清单及要求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规格要求
规格类型
单位
品牌
预计年采购量(个)
标包1
铅酸蓄电池
60AH
免维护
个
不指定
2500
标包2
铅酸蓄电池
180AH
加水型
个
不指定
570
标包3
铅酸蓄电池
195AH
加水型
个
不指定
130
4、合同期限:本采购项目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无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合同可顺延一年。
5、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批次和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交货地点及方式:广州市电车公司于广州市内指定各维修点(中山八路电车公司修理厂内)。由中标人负责免费配送。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如蓄电池生产厂家投标,拥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如作为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但必须具有所代理品牌蓄电池生产厂家出具的一级销售授权(或代理)证明文件,并提供2013-2014年进货证明资料(发票或报关完税资料等)。
3、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同一标包内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招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招 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14年 6月16 日至2014年 6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广州市电车公司一楼大厅;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授权证明书》(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 年 7 月 9 日上午8:30至9:30时;
2、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广州市电车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4 年 7 月 9 日9:30时;
2、开标地点:广州市中山八路64号广州市电车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对采购招标事宜,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联系招标人。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电车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八路64号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