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组蓄电池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对公司蓄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东莞市东城科技工业园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组蓄电池采购(第二次)
项目概况:
将东莞热电原 #4机组104个800Ah阀控式封闭铅酸蓄电池及监测系统拆除,重新安装新的蓄电池及配线(提供和更换电池检测系统的电缆,包括每节电池的保险),#4机组蓄电池做充放电试验;#1机蓄电池105Ah,12V的拆除及更换和充放电试验;通信机房蓄电池300Ah,2V的拆除、更换和充放电试验。
招标范围:
104个型号为800Ah-2V的蓄电池(含连接配件及减震垫和电池检测系统的电缆,包括每节电池的保险),30个型号为105Ah-12V的蓄电池(含连接配件,排气管及减震垫),24个型号为300Ah,2V的蓄电池(含连接配件,及减震垫),要求蓄电池品牌在“汤浅”、德国阳光、美国德克、霍克电池四个当中选一种品牌,要求蓄电池尺寸保证现场原有支架上能够安装,性能符合现场充电机配套要求,现场确认后,确定型号规格,投标方包安装、试验及负责旧电池的拆除及回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能力和业绩,在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上述要求的拟投产品厂家相关资料及授权证明书。如某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接受该厂家的任一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如有)。投标设备、材料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标的性能和质量向招标人进行保证的文件。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10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11投标人与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二)专项资格要求
12.1投标单位必须有三个以上同类型蓄电池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在最近2年内应具有至少与本项目规格相应的蓄电池设备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运行业绩 (请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
12.2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6月18日至2014 年6月23日;报名地点: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原华信大厦)西座808广州立晟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二)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类似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校验)。
3、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产品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校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招标代理:广州立晟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仅限VIP会员
招标人: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