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大唐(上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上海32MW屋顶光伏电站日常运营维保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大唐上海32MW屋顶光伏电站日常运营维保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情况:
3.1 招标人: 大唐(上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3.2 实施地点:上海浦东、青浦、金山、奉贤四个区域,共48个光伏电站。
3.3 工期要求:两年运营维保。
4工程范围:
大唐(上海)电力能源有限公司32MW屋顶光伏电站分布在上海浦东、青浦、金山、奉贤四个区域,共48个光伏电站,91个并网点,主要设备共175台逆变器、604个汇流箱。项目于2012年4月11日开工建设,2012年6月16日保税区内第一座122.2kw光伏电站并网发电,2013年6月28日32MW项目全部竣工并网发电。招标范围为:光伏电站的日常维护、巡视检查、设备消缺、电站监控、安全管理、图纸资料管理、电费收缴等。
5、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项目的供应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6、资格审查条件:
6.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6.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具备电站承修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两年及以上电站运行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大唐上海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上岗规定》的要求。
(4)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服务。
(5)申请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相关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文件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申请投标人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7.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7.3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彩色影印件);。
7.4 申请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经理项目管理专责人,并提供其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须经过专业岗前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7.5 申请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6 申请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7.7 申请投标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7.8 公司简介(包括设备、厂房、人员)
7.9 近三年投标相似相关工程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7.10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纸质资格审查文件和资质审查表装订成册须在2014年7月14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送达或快递,不接受传真方式报名)。务必先将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Word电子版下载并填写完整后以Word的文件可复制(不接受扫描、PDF、加密格式的文件)的形式发邮件至dt55561006@163.com,邮件名称为“××公司+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名”,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先行汇总。(严正声明:未及时发送电子版本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报名时间地点
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的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均需在截止日期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到指定地点(电子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须自行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10.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4日
10.2报名地点:大唐山东新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3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金石馆16楼1618设备成套管理部
10.4邮编:266061
10.5联系人:焦青石、刘书赫
10.6联系电话:0532-55561004 555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