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50兆瓦并网光伏项目和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9兆瓦并网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TGF-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50兆瓦并网光伏项目和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9兆瓦并网光伏项目已由 甘肃省发改委以甘发改能源(2012)2206和(2013)748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80%,招标人20%,招标人为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土建安装工程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甘肃张掖高台县9+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张掖市高台县西南方,距高台县21km,海拔高度1500m。电站场址距高台县在建330kV变电站5km。工程区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6129.96MJ/ m2,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3110.5h,场地开阔、平坦,扩容空间大。电站场址在G312线东侧,交通便利,具有良好的旅游、示范条件。工程建设期间所需的设备材料均可通过G312公路运入施工现场。
本次招标项目为站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土建安装工程PC总承包招标。
建设规模: 59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计划工期140天。
招标范围:9+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并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资料整编,相关验收、保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投标人可为太阳电池组件制造商或逆变器制造商或施工总承包商或设计单位,其资质和业绩必须分别符合下述要求:
3.1.1太阳电池组件制造商其太阳电池组件的产品必须通过组件通过CQC、CE 、TUV或UL认证,生产能力全年500兆瓦以上, 近三年内至少参与过一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PC工程,并已安全稳定运行,同时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或3.1.2逆变器制造商其逆变器产品必须通过CQC、CE 、TUV或UL认证,逆变器必须具低电压穿越能力或零电压穿越能力及检测报告,近三年内配套二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工程,并已安全稳定运行,同时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或3.1.3承包商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必须已经成功承包一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工程并已安全稳定运行,同时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
或3.1.4国内综合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必须有已经成功总承包一个10MWP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并已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证明。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
3.3 投标人必须在PC、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与PC所含的设备供货、建筑、安装工程及其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3.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2008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持续售后服务。
3.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日06月26日至06月30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二处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或登录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站www.gansubidding.com在线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7月17日上午0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