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强茂内蒙鄂尔多斯市杭锦旗10MW光伏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对其建设的强茂内蒙鄂尔多斯市杭锦旗10MW光伏电站项目监理内容(招标编号:HT0510103201404-JL)进行国内公开招(邀)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强茂内蒙鄂尔多斯市杭锦旗10MW光伏电站项目
2.工程地点:本项目光伏电站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新能源产业示范区,建设光伏电站及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工程总面积约500亩。巴拉贡镇交通发达,包兰铁路、110国道、锡磴线、巴杭线、丹-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场址区位于杭锦旗巴拉贡镇东南方7.5km处。项目占地面积约为0.34km2,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场址内未有矿产及文物覆压。场址范围东经107.0647~107.0711°,北纬40.1447~40.1507°。地面高程1185.51~1204.86m,地面坡度一般2%~3.5%。场地地势一般较高,局部较低。
3.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计划:2014年8月15日前全部投运。
2、招标要求
1.本标的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组织设计审查,“四通一平”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工程达标报优工作等。
实体项目包括:站内、站外道路修筑;太阳能光伏支架及基础施工;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安装工程;箱式变基础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逆变器室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升压站及附属土建、设备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含对端接入系统间隔等)、验收;整体通讯工程、消防工程、电缆沟、接地系统、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安装调试、验收;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设备卸车、保管管理、环保、安全文明施工和植被恢复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项。本工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实行全过程监理,即对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
在建设施工前期阶段,协助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协助进行施工招标,协助进行采购招标,协助签订施工合同和采购合同;在建设实施阶段控制建设的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协调工程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施工总进度计划等。工程试运行消缺完成并且系统带电正常运行后,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方可离开现场,达标投产、创优各阶段活动时,根据有关通知进行配合工作,直至质保期和创优工作结束。
2.监理服务期限:约6个月(6-11月份)。
3.人员配备:总监、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管理员。
4.基本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4在近5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6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专项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建设和住房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及以上。
5.2 须具有至少两座光伏电站项目(累计容量50MWp及以上)或至少两座风力发电项目(单座容量49.5MW及以上)的主体施工监理,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至少一年的业绩。
5.3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建设部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资质。
6.其他要求:监理部配备汽车一辆、常规检测工具一套。
3、报价表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注意事项
1. 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月内返还,各投标单位凭有效证据索回。
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元/包(含电子版),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人民币 100元。招标文件售出后,该费用概不退还。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5月31日起至2014 年6月4日下午17:50止(含节假日)。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正福寺10号
联 系 人:仅限VIP会员单位
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将电汇底单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后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5.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6日下午15:30,纸质版于2014年6月6日寄出(以寄出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2014年6月7日上午9:0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正福寺10号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正福寺10号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
开户单位名称:北京恒源天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1100 1008 8010 5300 181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密云工业开发区支行
注:1.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招标编号、用途和投标人名称并将电汇底单传真至我公司。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北京辖区银行出具)。以上保证金形式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和/或投保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