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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分布式光伏应用政策在执行中碰到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分布式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经过分析,即使欧美对中国光伏双反成为常态情况下,随着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大面积启动,国内市场正在迎来最好的发展时期,国内分布式发电也正在迎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但这并不代表分布式光伏不存在发展中的问题,从我们自己实施项目以及周边公司调查过程中看,分布式光伏应用作为国内新兴事物,依然存在需要相关部门去深度思考和优化解决的问题。

1、政策的系统性还需要优化。中国鼓励光伏应用及启动国内市场的政策已从金太阳+金屋顶的1.0版本,向现在的以度电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标杆电价收购地面光伏发电的2.0版本过度,相信随着时代进步以及执行中的各种因素的推动,政策还会向2.5、3.0版本发展,但是在这个演变过程中,我们作为政策的被施方,总体觉得系统性不够:

一是管理理部门系统性不够。原来金太阳和金屋顶以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和住建部为主,现在以能源局为主,但由于分布式涉及面较广,虽然有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但光靠能源局还不够,还必须得将光伏建筑结合应用的住建部、新农村新农业和新能源结合应用的农业部、公建设施与新能源结合应用且节能减排的工信部、新能源与扶贫结合应用国家扶贫办等相关部委的力量统筹和综合运用起来,才能够形成系统性和巨大的政策合力。

二是阵地规划系统性不够。2020年规划每年要实施15GW左右的装机容量,安装的空间阵地落实很重要,就目前看,全国对于各省区域内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资源、荒地荒山等都没有系统性的调查摸底,缺乏足够的了解,在光伏建设配额分配上还不够科学,建议在制订十三五规划时,要对各省的配套政策现状、管理部门现状、可实施的屋顶资源等空间资源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进行合理的实施空间规划和配额指导。

2、政策设计的出发点有待优化。当前国内分布式光伏政策的指导原则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这项原则的出发点是鼓励光伏发电就地消纳,实质上是鼓励安装屋顶所在企业在用电能耗上的点式平衡。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省份的电网公司又制订了分布式光伏装机量不能超过企业变压器容量的30%的相关规定,也提出了自发自用电量消纳必须达到65%以上的要求。整体思维就是鼓励高能耗企业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这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区域经济情况形成了鲜明的矛盾:

2-1、按照目前分布式光伏的原则,企业用电量大、电价高且屋顶面积足够的企业来实施最有利、收益最大,但我们在实施过程中,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不到20%,大量的企业要不就是用电量大但屋顶面积有限或者屋顶有问题的,要不就屋顶现状不错但用电达不到要求的,这必然导致分布式光伏实施的空间资源变得稀缺有限,不利于大规模的推广。

2-2、按照目前分布式光伏的原则,鼓励自发自用为主,追求点上的能源生产和消耗平衡,本质上是变相鼓励高能耗企业,而国家重点鼓励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面积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但当前沿海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都在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土地与能耗腾笼换鸟战略,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原则与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方向和规律是背道而驰。

2-3、综合前述两点分析,建议政策设计的角度必须从追求以鼓励自发自用点式能耗平衡为主的政策思维模式,向鼓励以屋顶面积高效利用且追求区域能耗平衡的思维模式上来,实行用电和发电分开的政策制度,用电归用电,发电归发电,用电按照国家公布的区域销售电价执行,发电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日照条件制订不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并且这个价格一定得高于地面光伏电站的上网标杆电价。

3、政策的力度有待优化。国家大规模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质是利用财政政策鼓励大量企业或者民众去办中小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厂,实际是一场能源民主的革命,是对现有财政政策、能源收益利益格局的调整,其财政补贴的大量专项资金来源于广大企事业单位和民众缴纳的每度电中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作为这种专项的财政资金当来自于用自于民,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兼顾公平、公正原则,优先用于公益和公共支出的原则。而目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政策没有充分体现这些原则,主要表现为:

3-1、全国大规模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能产生巨大的环境效应,是明显的环境与气候半公益事业,国家才开始推动的度电补贴就只有0.42元/度,我们在实施过程中,明显体会到补贴力度太小,即使有地方政府的配套政策,由于有诸多边际条件没法锁定,投资回报率很难保证,国家宣传推广力度也不大,造成企业积极性普遍不高。

3-2、自发自用电量的电费要由投资企业向屋顶业主企业去收取,在当前中国转型升级过程中,尤其是沿海地区,大量企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大量的企业正在产生金融危机,这部份电费很容易产生坏帐,一旦产生坏帐,对于以长期投资回报为特点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效益偏差,从而造成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

3-3、余电上网按照国家一次脱硫电价0.468元/度(浙江省)收购,加上国家的度电补贴0.42元/度合计只有0.888元/度,还比不上三类阳光辐射地区地面光伏电站卖电上网的标杆电价,如果屋顶业主企业经营持续性差,余电上网量大面积提高,对投资回报率会有巨大影响。

3-4、综合分析,如果考虑前述全额电量补贴、自发自用电费收入的风险以及余量上网的价格水平,在当前分布式光伏实际操作和安装条件下,显然投资回报率非常难有效保证,为此,我们建议:如果继续保持现有政策的逻辑思维的,一则是提高度电补贴,至少到0.62元/度,二则是自发自用电费统一由电网代收,三则是余量上网统一执行一个标杆电价(必须高于地面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四则是地方政府配套度电补贴政策支取由政府统一文件进行规范性指导,应当如国家补贴一样,跟着电量计量权威单位电网公司走。

4、政策的差异化还待优化。中国分布式光伏应用有不同的场景,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也有公建单位和民居;光伏应用的形式也有不同的区别,有简单覆盖型的,也有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应用的材料也有所不同,有晶硅的,也有非晶硅和薄膜类的,但当前分布式光伏仅以鼓励工业园区应用为主,且是普惠制的0.42元/度的补贴政策,对这类差异化的对待处理还需优化:

4-1、中国电价现状的高低排序是工业、商业、公建、民居,随着中国光伏应用的推进,工商企业的屋顶很快会消化完毕,要形成大规模的应用,一定是民众运动和民间应用,就目前的普惠度电补贴政策,针对公建和民居光伏应用,期待政策加码和差异化的政策,建议可由能源局、农业部、财政部、扶贫办、商务部结合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农光互补、光伏下乡进村进家入社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研究专项叠加政策,进一步放大财政政策的功效;

4-2、在同一建筑物,光伏应用从材料上可用晶硅、非晶和薄膜,可用在屋顶、墙壁和地面,可光伏建筑一体,也可仅仅简单支立式,这都会造成不同的成本区别,尤其是李克强上任后推荐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中讲到,未来能源的主流形式会是分布式点状能源加能源开联网的模式,各类建筑物会是一个能耗体,也是一个产能体,外立面上会装满了光伏瓦、光伏砖、光伏玻璃、光伏窗等各类光电类建材,这就需要有相对应有差别化政策,建议可由能源局、住建部、工信部结合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研究专项叠加政策,形成政策共振。(作者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侯生忠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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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分布式光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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