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szzb 20140219022
项目名称
汉东名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信息发布部门
随州市招投标监管局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汉东名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随州市迎宾大道与神农大道交汇处,随州汉东名居大楼分布式光伏发电400KW装机容量实施,计划工期100天,总投资约450万元。招标主要内容为400KW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计,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包括电池组件和光伏逆变器等)、设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光伏电站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有注册建造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过电力及光伏工程相关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和非法人的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4)近三年(2011年2月至2014年2月)完成过光伏项目的实施(并提供合同文件或客户证明)。
(5)外省施工企业须有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4年2月20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2月24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报名单位为外省企业,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需办理进鄂备案的,应当提交进鄂备案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btb.com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或咨询:0722-3323717。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3)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报名单位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报名单位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4)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6)招标人不另提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年3月3日15:00时,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随州市青年路西端210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授权委托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出示法定授权委托人及注册建造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的身份证原件供评审委员会核实。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 其他事项说明
对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可组织有关人员在预审结果公布前,进行查证,查证后对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