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福建省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厦至信施招(2014)第12号
年产1000吨动力电池用稀土储能材料产业化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1000吨动力电池用稀土储能材料产业化工程 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投资促进局 以 厦沧投[2013]函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 。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4 年6月 。
2.3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8535.66平方米,地上三层厂房,建筑高度20.3米,框架结构,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 1300万元 。
2.6 计划工期: 304日历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类似项目描述);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 其它: 本工程采用先评后抽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2014 年 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在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中心副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仍可到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七星路53-57号富丽大厦三楼) 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中心副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开标室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6.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贰拾 万元人民币(¥ 200000.0元 )。
6.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镇柯井社 地 址: 厦门市七星路53-57号富丽大厦三楼
邮 编: 361026 邮 编: 3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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