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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10亿“碳债券”曲折发行始末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05-1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浦发银行(600000,股吧)主承销的10亿元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以下简称“碳债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利率5.65%。

这是国内首单与节能减排紧密相关的绿色债券,并突破性地设计附加碳收益的交易结构,填补了国内与碳市场相关的直接融资产品的空白。本笔碳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发行期限为5年。

浦发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杨斌近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10个亿的中广核中票主要特点在定价方面:和中广核5个风电厂形成的碳指标挂钩,每年节约的碳指标在深圳能源(000027,股吧)交易所出售的资金作为偿付利息的一部分,定价分为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发行价格是通过公开的募集,市场反应非常好,也出乎了我们团队的意料,我们预计在5.8到6区间,最后发行的固定价格是5.65%,较同期限AAA信用债估值低46BP,这显示投资人很认可。”杨斌解释称。

在杨斌看来,碳债券是国内债券市场交易所同某项交易指数对接挂钩的模式,有里程碑意义。创新向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情,碳债券从开始接触到最后成功发行前后历时近两年,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了两次,直到今年才成功发行。

两度注册

作为创新的首单,浦发银行从开始接触到成功发行前后历时近两年。

自2013年5月起,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针对碳债券的研究组成专项小组,历时半年多时间最终形成了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的方案。

但是,因为项目去年10月就在中国银行(601988,股吧)间交易市场协会完成了注册,交易结构也锁定了,但由于去年资金市场紧张导致发行成本太高,企业发行意愿也不高。而根据交易商协会规定,注册两个月没有发行的就会过期,需要重新注册。

杨斌称:“今年市场又回到了预期的发行成本水平,重新启动注册非常快,协会给我们启动了绿色通道。”

其中,碳债券结构中包含的碳收益分享机制,跨市场要素属性以及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组合定价模式等对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工作也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与突破。“作为新兴债券种类,核准速度之快超出我们的预想。”杨斌表示。

在杨斌看来了,发行的难点问题有很多,一个是碳交易市场刚刚起步,碳的指标核定挂牌还没有形成很大交易量的市场,虽然各个地方碳交易所的客户对碳交易的未来充满信心,但近期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还是有不确定性。

目前,国内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中,深圳市已经于2013年6月18日率先开始碳排放配额的交易,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四地的交易所也都陆续在2013年底前开市,湖北、重庆的交易所也将在2014年中前启动交易。

碳交易结构解密

碳交易即指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或减排量的交易,由于各国制定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化控制目标,使得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因而催生出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

中广核风电公司旗下的5个风电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可再生能源联网发电”方法,相对于传统的火力发电等方法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因而能够产生符合于相关规定的碳减排量(CCER)并用于交易。

碳收益来源的这5个风电项目分别为:北京北能创业风电公司、新疆吉木乃中广核风力发电公司、中广核(巴彦淖尔)风力发电公司、中广核甘肃民勤风力发电公司、中广核台山汶村风力发电公司,均为发行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所涉及的风电项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5个风电项目分别对应两个交易对手,其中中广核台山汶村风电场项目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购买人为环保桥(上海)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其余4 个项目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购买人为深圳中碳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的约定根据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大宗交易方式实现交易,并通过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完成CCER 的登记过户以及交易资金的支付清算。

交易实施的前提是发行人5 个风电项目公司(卖方)履行减排量交付义务和交付完成后,买家履行资金支付对价义务的前提条件是,协议项下所交易的减排量已经完成备案。

CCER 的交付数量是指5个风电项目在一个交易年度内上网电量的基础上,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后获得项目当期减排量,该减排量需经核证机构核证,并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后才可成为可交易的CCER。

定+浮双定价

碳债券利率由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两部分组成,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减排量(CCER)交易收益正向关联,浮动利率的区间设定为5BP到20BP。

本次碳债券的固定发行利率为5.65%,较同期限AAA信用债估值低46BP,充分体现了投资人对附加碳收益的信心。这个固定价格为交易双方约定的保底价格,即无论深圳碳交易市场CCER价格如何波动,购买人均承诺支付的购买价格。

浮动价格是指在CCER交付日根据买卖双方约定的计算法则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特定时间内成交并公示的CCER市场参考价格正相关挂钩。

根据协议约定,市场参考价格为CCER每笔交付日前三个月内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最近成交并公示的50000吨CCER的加权成交价格。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将负责提供并公示用于确认上述CCER交付价格所需的市场价格信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本期中期票据所指碳收益是将每个协议约定的CCER交付价格乘以CCER交付数量扣除CCER核证与备案过程中发生的注册咨询费、签发咨询费、审定费、核证费、交易经手费和所得税后,公司所获得的CCER 交易净收入的合计数。

碳收益金额将于每个浮动利率确定日核算,具体公式如下:

每期碳收益项目=(1-所得税率)×(当期CCER 交付数量×CCER 交付价格-注册咨询费-签发咨询费-审定费-核证费-交易经手费)

如果碳收益率小于或等于5个BP(0.05%),浮动利率就等于5BP,当中的缺口部分由中广核风电自掏腰包保底;如果碳收益率大于0.05%小于0.20%,则浮动利率就等于实际的碳收益率值;如果碳收益率大于或等于0.20%,则浮动利率值为封顶值20BP,多余的部分收益也将由中广核风电所得。

定价中加入与企业碳交易收益相关的浮动利息收入,使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本期碳债券间接参与到发展中的国内碳交易市场。

碳债券不仅是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引入跨市场要素产品的债券组合创新,也是对未来国内碳衍生工具发展的一次试水。这样的产品设计可以在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批量复制,债券定价模式创新也可在其他贵金属交易、权利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领域拓展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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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中广核 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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