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大安风水山风电场三期(48MW)工程无功补偿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费售价
(元/套)
1
CHDT207/10-SB-02
设备一标段
15MVar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套
3000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
3. 对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② 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
③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5套无功补偿装置(SVG)供货业绩, 投标设备应有在严寒地区的运行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4.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 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 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 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5月27日 — 6月2日。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待定)
九、标书购买流程:
第一步: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第二步: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上注册成为会员。
第三步:投标人邮寄标书款: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1001019500053003682
招标文件售价:(见本公告“四、招标内容”)
每套标书人民币3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第四步: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可复制的word文档和扫描件,格式见附表)和汇款底单(扫描)发送至yanghai@chdt.com.cn邮箱中(电子邮件和发送的文件主题栏需填“华电大安无功补偿装置 *** (***为你公司名称) 购买标书回执”)。请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发送,否则会影响招标文件的下载。
第五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第六步:投标人登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5445号,圣豪汇商14层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仅限VIP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