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江西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江西省将在给予省级资金补贴的基础上,以“非禁即入、平等待遇”为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光伏发电应用,全省2014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要达38万千瓦,力争2017年达180万千瓦。这意味着,江西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在今年2月底10.785万千瓦的基础上,在约4年的时间里连翻四番多。
为达到《方案》提出的目标,江西省出台了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方案》提出,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万家屋顶项目除外),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即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据悉,这是中部省份出台的第一个省级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与沿海发达省份相近。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大大提高江西省境内光伏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增强企业在江西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
《方案》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简化光伏发电项目行政审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独立光伏电站项目均取消核准审批,简化为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