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亚洲新能源(敦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亚洲新能源(敦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敦煌七里镇2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1.2、工程地点:本项目地处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光伏园区,光伏电站中心位置东经94o27’,北纬40o4’,由亚洲新能源(敦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本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光伏电站及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工程拟用地总面积499800平方米,拟建设规模10000平方米。
1.3、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1.4、建设计划:2014年 8 月30 日前全部投运。
2、招标范围:亚洲新能源(敦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敦煌七里镇2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从勘察设计到按标准投产移交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备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开闭所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35kV送出线路、场内道路、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与本工程有关的全过程相关服务等,并配合业主方达标创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5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3.5、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3.6、具有以下资质的单位就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有EPC工程资质和业绩的集成商,注册资本在1亿元及以上,至少有一个10兆瓦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至少有一个兆瓦级光伏电站运行1年以上业绩;或
(2)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应在国内具有三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其产品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MWp及以上,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 IEC, TUV, CE, ISO) 和国内(CQC、CGC)认证及测试,太阳能电池组件已有两年以上国内安全稳定运行业绩;或
(3)电力设计甲级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两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一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
5、标书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15日
地点: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港珠海路1号亚洲新能源集团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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