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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电子报 发布时间:2014-03-1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突然出现的供不应求状况,让部分关停的光伏企业趁机‘死灰复燃’,为光伏产品再次产能过剩留下了温床。”

 

一度深陷寒冬的我国光伏产业正在逐步转暖,然而,随着市场的回暖,国内光伏市场又敲响了产能过剩的警钟。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靳保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确保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

 

产能过剩治理仍未到位

 

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粗放扩能,造成产能过剩。

 

前些年,我国光伏产业因缺乏政策引导,在利益的驱使下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粗放扩能,造成产能过剩,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强。再加上由于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曾经如火如荼的光伏产业急速陷入严冬,产品价格暴跌,国内80%以上的光伏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由于市场持续低迷,大部分中小企业关门进入“休眠”状态。

 

为重新启动光伏市场,行业主管部门开始着手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整合。然而,2013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内再度掀起了光伏电站的投资热潮,光伏产品需求量出现历史性突破。“突然出现的供不应求状况,让部分关停的光伏企业趁机‘死灰复燃’,为光伏产品再次产能过剩留下了温床。”靳保芳说。

 

如今,光伏龙头企业开足产能,满产的企业通过技改等手段扩大产能,同时寻找中小企业代工;过去停产的中小企业有的已经开工,有的准备复产,开始调试生产线、招兵买马;亏损的企业也不甘心,希望把赔的钱赚回来,也开始重新调试生产线并决定扩大产能;一度无人问津的二手光伏设备,又变得抢手起来;地方政府也积极给予本地企业优惠政策,力促停产的企业复产。靳宝芳表示,我国光伏产业又开始重现无序竞争的隐患。

 

目前看来,国内光电价格仍然远高于煤电,还没有实现平价上网;欧洲市场正在萎缩,对我国光伏产品“限量”、“限价”;其他国家市场也存在着不稳定因素。“市场的发展跟不上产能的发展,就会造成产能过剩。”靳保芳认为,“一旦产能过剩,就很容易造成相互压价、恶性竞争和企业亏损,光伏企业就难以走出困境。”

 

进一步整合势在必行

 

规范光伏行业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品。

 

为确保我国回暖的光伏市场秩序,确保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靳保芳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行业整合。认真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引导产业兼并重组,坚决推进光伏产业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光伏产业龙头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通过兼并重组及产业链生产协作配套、原材料共同采购、产能匹配等措施,加快培育一批产值规模化、技术及设备先进的行业骨干企业,列入国家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向达到规范条件的企业倾斜。

 

二是规范光伏行业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品。完善产品标准和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光伏制造企业规范条例》,对未通过环评,没有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没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研发及工艺改进经费不足,产品衰减和水耗、能耗等指标未达要求的企业,必须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进行兼并重组。加强监督,技术改造不达标不准恢复生产,且不予贷款,对没有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

 

三是拓宽市场,打开光伏应用大门。对国内市场,加速光伏发电的推广利用,将光伏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予以支持,推动光伏产品走进千家万户。支持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在境外开展生产合作,推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确保中国光伏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畅通。

 

四是光伏企业应加强自律,按照规范有序发展。光伏企业要做大、做强、做精,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光电转换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产品售后服务,巩固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光伏技术创新研发中心,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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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光伏产业 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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