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4-03-0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3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环保局与市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各部门职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介绍,北京市环保局现在已经建立了举报查处暴光机制,鼓励群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从3月1日起,每月的第一周都可以根据群众举报,确定一个专项检查。涉及范围包括燃煤锅炉、餐饮企业设施、化工企业、物料泄漏等等。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表示,3月1日凌晨,北京市各个区县的环保局都会在全市开展“零点行动”。结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进行检查和监测,重点对2013年以来在执法检查当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会定期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对于多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单位加倍处罚,对于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来处理。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相比,在法律责任方面更加严格,罚责事项共40条,44个条款,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增加了“对同一单位两次以上的违法行为实行加倍处罚”的条款,对屡教不改者的处罚上不封顶。

根据了解,现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将于3月初修订出台,虽然这个处罚范围更广,力度更严格,但是执法程序实际上没有发生改变,决定罚款部门应该与收缴罚款部门相分离。这也是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的说法。

分享到:

关键字:大气污染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