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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地区严控新建煤电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4-01-0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2013年1月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明确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

 

在煤电发展方面,规划要求,在中西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鼓励煤电一体化开发,建设若干大型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在中东部地区合理布局港口、路口电源和支撑性电源,严格控制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增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机组。

 

点评 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严格控制新建煤电项目,主要是考虑到当地的环境容量。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当地电力需求增长迅速,作为负荷中心当地已经建设了大量的煤电项目,为当地提供了巨大支撑。但是,目前我国北方地区,特别是在环渤海、长三角等地存在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已经无法容纳更多的煤电项目。

 

2013年持续的严重雾霾天气横扫我国多个地区,其中尤以京津冀地区最为突出,当地甚至多次出现超过6级的极重度污染天气。2013年11月,中国社科院、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2013年气候变化绿皮书》指出:我国持续性雾霾显著增加,主要原因是社会化石能源消费增多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增加。另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80%的PM2.5污染问题与能源有关,70%以上的温室气体与化石燃料燃烧有关。

 

环保因素已经成为煤电发展所必需考虑的因素。鉴于中西部地区在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方面的优势,《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中西部地区的煤电项目给予了明确鼓励,对于东部地区则是严格控制。煤电西移政策可以说已经成形。

 

由于东部地区仍将是负荷中心的局面,将来电力需求的满足亟需建设更加强大的电网系统。希望未来的“西电东送”、“北电南送”,不仅能满足东部地区的电力需求,也能成为当地环境问题的治理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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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建 煤电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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