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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价改革 未至险峰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3-12-2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这一年的电力行业,从迎战雾霾天气开始。为进一步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从2013年1月1日起,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

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很快得到了落实。国家发改委6月初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又在网站公布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

随后,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今年9月25日起,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此次下调为2009年11月份的时隔4年之后,我国再次下调上网电价。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是直购电政策出台较为密集的一年。3月份,国务院下发《取消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通知》,明确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行政审批。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称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行政审批,并于7月又下发《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实行差别化的准入政策,减少行政干预,加快输配电电价测算,确定合理电量规模。10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然而,看似扫除政策障碍的直供电却障碍重重,发电企业、电网和用户三者的利益关系难以平衡。电力计划体制和市场行为本质上是两种不兼容的机制,不经顶层设计的电改和单打独斗必然只能“进一步退一步”。在输配电价成本难以厘清、价格不能反映市场信号、实行计划发电量和电网体制不支持的情况下,推进直购电困难重重。通过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从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道路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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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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