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国家能源局近日提出了2013、2014年度全国光伏发电规模的《意见函》,并下发至各地方发改委、能源局。
上证报报道称,该《意见函》要求在不出现“弃光限电”的情况下,将2014年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提升至12GW。此前,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15年中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35GW。
换言之,2013-2015年每年新增光伏的装机量将达到10GW,这次《意见》的要求将规模从10GW提升至12GW。另据报道,这12GW中分布式光伏8GW,光伏电站4GW。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座谈会上透露,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框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已经确定的第一批18个示范区;另一部分是非示范区,各省配额会分配到各省能源局。沈福鑫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浙江省已于近日拿到了上述配额。
据了解,这次国内光伏建设的提速主要在东部,全国80%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相比东部,我国西部地区虽然光照条件好、未利用土地辽阔,适宜发展发展集中式大型光伏电站,但度电补需求高、当地用电量小。“大规模开发就地消纳困难,电力需长距离外送,变损、线损高。”吴新雄在上述座谈会上说:“东、中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虽然平均利用小时数稍低,但电力易于就地消纳,且网购电价高,度电补贴需求少。”
据吴新雄公布的数据,东、中部与西部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用同样的补贴资金能够多支持30%—50%的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