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源县阿勒玛勒乡获得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极大地激励了当地建设生态、环保、节能乡镇的信心。
今年,该乡投入200余万元对集镇区外立面进行了改造,美化、亮化了乡镇,同时,又投入150万元在集镇区主街道安装了70盏新型节能环保的风光互补路灯。
据了解,该乡采用的风光互补路灯具备风能和太阳能的双重优点,没有风能时可以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来发电并储存在蓄电池;有风能,没有光能的时候可以通过风力发电机来发电,储存在蓄电池;风光都具备时,可以同时发电,可实现全天候稳定蓄电供电,使用三年后可收回成本。
经测算,仅阿勒玛勒乡安装的70盏风光互补路灯每年就可省电费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