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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电价瓶颈 山西试水直购电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日前,山西省经信委副主任申瑞涛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山西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基地,但受长期高强度资源开发和有关政策约束,传统支柱产业链条短,重型化结构突出,新兴优势产业市场竞争不强。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战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影响到山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月3日,《山西省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方案》下发实施。这意味着山西省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根据方案,此次试点中首先受益的是煤—电—光伏产业和煤—电—化工产业。申瑞涛表示,这将有利于山西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并希望国家批准山西建设自备供电项目,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助力山西转型。
 
  中国能源报:山西发电小时数为何逐年下降,这对山西经济有什么影响?
 
  申瑞涛:山西电力资源优势虽然明显,但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还不够用,需超负荷运行。但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用电户减少,我们又得主动跑出去做工作,希望用户加大用电,一方面加大外送电,一方面要求省属企业加码用电。
 
  2012年山西全省发电量2535亿千瓦时,有31.5%的电量输出省外。实施煤电联营战略后,虽然煤电矛盾得到缓解,但平均发电利用小时却逐年下降,2012年全省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仅为5026小时,同比下降250小时,达不到最佳运行工况。
 
  同时,工业用电受国家电价政策影响,电费在原材料加工企业的成本居高不下,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难以把电力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山西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电价制约的新瓶颈。
 
  中国能源报:启动直购电可以破除这种瓶颈吗?
 
  申瑞涛:不仅仅需要直购电试行。我的建议是,首先批准山西为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省并给予政策倾斜。简化审批程序。国家有关部门对山西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顺利进行原则性批复,由山西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试点方案,确定试点企业和试点价格,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另外,同意山西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电解铝、多晶硅、煤化工等原材料加工企业列入大用户直供电试点企业,并扩展延伸其下游产业链。
 
  其次是批准山西建设自备供电项目。对新规划的火电项目,在规定必须配套煤炭资源同时,引导其与周边优势原材料加工企业联营,按企业自备电厂批准建设,对联营的原材料加工企业供电。对现运行的公用电厂,如果其投资主体仍有其他优势原材料加工产业,同意将这些公用电厂转为企业的自备电厂,对其原材料加工企业供电。
 
  中国能源报:大用户直购电主要是在高能耗行业,这对山西省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分解目标不会有影响吗?
 
  申瑞涛:会。山西大多产业都以高耗能为载体,煤焦电冶化工建材加起来,占到了总体的94%以上。与其他兄弟省市相比,山西在节能指标上受到很大的影响,换句话说我们真的很难很难。
 
  特别是现在的考核指标,以前按单位能耗考核还好一些。如果按照能耗总量考核,用电一旦上来,对山西经济的影响就挺大。因此,我们希望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
 
  中国能源报: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山西的经济也有影响吗?
 
  申瑞涛:煤炭总量控制不会。山西的煤和其他省份的还不大一样,比方说内蒙古也是很大的产煤区,但其煤质没有山西的好。在山西,侏罗纪煤炭的热值都是7000、8000大卡,内蒙古最高5500大卡,差得远呢。
 
  另外,我们一个主要品种是主焦煤,这也是优质煤。作为市场来讲,同样的价格,用户还是愿意选择山西的煤。山西煤炭的竞争力没有问题,关键在于我们想成功转型,这需要国家给予我们一定的配套政策,助力摆脱资源型地区的发展困境。
 
  《山西省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方案》(链接)
 
  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范围包括,发电企业: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潞安容海发电有限公司2×135MW机组,发电总容量54万千瓦(优先但不限于以下两个发电企业);用电企业涉及5个企业,年用电量约25亿千瓦时,重要项目包括高纯度多晶硅项目、太阳能光伏垂直一体化产品项目等。
 
  实施大用户直供电后,电价将有所降低。试点中,大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直接交易价格由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应低于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2分至3分/千瓦时;电网输配电价,执行独立输配电价,应低于折扣后电网平均输配电价1分至2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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