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了全力推进江苏省2013年度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的十条措施。要求江苏省电力公司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在制定发电机组月、日发电组合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地区发用电平衡,实施优化调度,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提高整个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同时要求各有关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服从电网统一调度,积极参与电网调频调峰,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发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2012年节能调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强调替代电量交易运作按照省电监办和省经信委制定的规则执行,交易双方严格执行替代交易合同,尤其指出被替代方在省电力公司结清电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替代方结清替代电量电费,对不按时结算等不履行合同的企业,将暂停其参与替代电量交易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