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电监局的全程监管下,本次交易严格按照《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开展。最终,80亿千瓦时电量全部成交,其中辽宁省发电企业中标28.6亿千瓦时,吉林省发电企业中标17.7亿千瓦时;黑龙江省发电企业中标15.2亿千瓦时,蒙东地区发电企业中标18.5亿千瓦时。
东北电监局于2011年出台了《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在跨区交易中首创了脱硫、脱销、容量级别及关内煤比例等节能环保系数,鼓励高效、环保、大容量机组参与交易,并解决了东北与华北间煤电倒流问题。通过引入节能环保系数,本次送华北交易使5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年度市场份额增加了2.2亿千瓦时,脱硫机组市场份额提高了1.6亿千瓦时,脱硝机组市场份额增加了2.1亿千瓦时,同时具备脱硫、脱硝能力的大容量机组中标电量总体提高了三成。初步计算,本次东北送华北年度交易可节约标煤4010吨,减排二氧化硫210吨,减排氮氧化物60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