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深圳五洲龙合作产电动汽车
计划明确,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将围绕两大类车辆和两大应用领域展开,两类车即:天然气汽车和电动汽车;两大应用领域即: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第一类车辆选择LN G天然气汽车,其应用领域为公共交通;第二类车辆选择电动汽车,分2种车型即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分别在公共交通和出租车领域开展示范应用。示范项目资金采用省专项资金启动、东莞财政配套、企业自主融资等多模式筹措。
根据任务分解,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及其孵化公司三新公司,负责研发并与深圳五洲龙合作生产40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和10辆轻量化轿车。之所以要与五洲龙公司合作,也因为东莞本身还没有向国家申领到生产汽车的牌照,目前通过与五洲龙合作完成莞产汽车的生产。通过与深圳五洲龙公司的合作,纯电动中巴在获得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将可以申领机动车牌证,正式上路行驶。
每辆LN G购置补贴4万元
计划制定了L N G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东莞市将在现有公交车辆中抓紧淘汰一批超标排放严重的黄标车,陆续更新为L N G新能源汽车,并对公交企业购置LN G新能源汽车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对纳入示范应用项目的200辆LN G大巴,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中予以每辆4万元的购置补贴;此外,参照全市公交车辆更新淘汰工作方案的补贴标准,由示范应用工作承担镇街(园区)对补贴差额部分另行补贴。
同时,为了促进东莞轻量化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本次示范应用工程集中资金补贴纯电动汽车,其中:40辆纯电动公交中巴共补贴资金1700万元;10辆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设计、生产等费用共补640万元。70辆混合动力小汽车的购置,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定型试验将申请临时号牌
对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电动出租车公司(筹),市政府特批70辆出租车经营许可牌照,并规定新增经营许可必须采用混合动力小汽车,经营许可期限大于5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保公司则受命为新能源汽车制定上路政策以及保险方案。明确为了发展东莞新一代纯电动汽车产业,鼓励纯电动中巴开展公交运营,允许纯电动乘用车在松山湖园区开展定型试验,需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满后可申请新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待申请到新型轻量化纯电动轿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即可申领机动车牌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为推进纯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拟成立“东莞市纯电动汽车示范应用保险服务小组”,为项目提供保险保障支持。电动汽车参照普通汽车相关产品予以承保,具体承保车辆使用性质以交通部门核准的使用性质为准。纯电动中巴取得生产和上路资质后,可按普通公交车模式购买保险。
晒账本
充电站:一个550万元计划投入:充电机16台、32kW:150万、电网改造:150万、维修设施、工具:50万、基建施工:200万
LN G:每辆车购置价按50万元的参考价计算。对纳入示范应用工作的200辆LN G汽车,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程予以每车购置补贴4万。
纯电动汽车:40辆中巴的申报目录、工装夹具、模具、零部件采购、加工、装配、配件等费用共计1700万,其中:穿梭中巴制造费用每台31万元(合775万),商务中巴制造费用每台35万元(合525万),其他各种费用合计400万元。
混合动力出租车:7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按每辆车身价25万计,每辆补3万,并免费提供70个出租车牌。10辆纯电动汽车的研发、设计、生产、检测等费用合计640万元,全补。其中车价200万元,研发设计等4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