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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征言:每年研发费用不少于1000万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3-08-2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为提振我国光伏产业,国家部委再次发声。
 
  昨日(8月28日),工信部正式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并公开对外征求意见。意见稿称,将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光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
 
  有观点认为,工信部此举是为提高项目上马门槛控制产能,促进光伏行业转型升级。
 
  但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对《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表示,“"20%"与"1000万"的标准,并不符合大多数光伏企业的诉求”,这个文件的出台,恐“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的目的是在为年内即将出台的配套金融信贷等政策铺路。
 
  《规范》的一大新意在于将“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而在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方面,工信部要求光伏制造企业应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规范》的实际效果如何,在业内人士看来还待观察。根据调研情况,任浩宁直言,“"20%"与"1000万"的标准,并不符合大多数光伏企业的诉求,标准发挥的实际效用有限”。
 
  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最低资本金比例来说,20%的比例相对偏低,并不能显著遏制光伏企业盲目扩张的步伐,因为这个标准,一般的光伏企业都能够达到。从研发费用的标准来看,大多光伏制造中小企业在研发费用的投入上比例非常低,而且可以被肆意挪用。
 
  有业内人士指出,只有拥有雄厚实力的龙头企业才有条件去创新。可行的办法是,等龙头企业经过长期努力研发成功后,再将相关的设备、技术等推广普及,或是向中小企业出售专利,提升技术革新惠及的受众面。而不是一刀切,硬性要求所有企业投入1000万的研发经费。
 
  “工信部制定指标和现在企业当前面临的情况是相冲突的,没有抓住主要矛盾。”任浩宁直言。
 
  既然“20%”与“1000万”的标准能发挥的实际效用既然有限,为何工信部还要推出上述《规范》?
 
  根据其基层调研状况,任浩宁认为,《规范》或将是为年内即将出台的金融领域信贷政策“铺路”,接下来有关部门在抑制产能扩张、项目上马等方面的融资细项,会有更严格的配套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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