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对补贴资金的分配采取“先买先补、晚买晚补、不买不补”的原则,对购买的混合动力与纯电动公交客车,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的补贴;对购置的天然气公交客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辆的补贴。据了解,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底,我市已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汽车36辆,其中,混合动力车5辆,天然气车31辆,经财政部门申报,省厅已下达补助资金267万元。
另外,据统计,今年年底前我市还将计划购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汽车218辆,其中,混合动力车32辆,天然气车186辆,预计可获得补贴资金2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