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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余热发电将形成1000亿元投资

作者: 来源:chinapower 发布时间:2012-05-1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以EMC为主的余热利用模式,在“十二五”期间将在我国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扮演重要角色。但融资瓶颈正影响着这一市场的快速发展。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在融资政策上向这类集节能和服务两个产业于一身的企业进一步倾斜。
 
    5年千亿市场规模
 
    刚刚公布的2011年GDP能耗结果并不理想。
 
    据国家统计局2011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我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4.8亿吨标准煤,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2.01%,未达到2011年单位GDP能耗较上年下降3.5%的目标。
 
    尽管大多数专家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速较“十一五”时期将有所放缓,但每年8%以上的增速,仍意味着降低单位GDP能耗存在巨大压力。
 
    紧随其后,工信部对外公布了《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实现节能量6.7亿吨标准煤。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保持工业年均增速8%的基础上,支撑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的指标难度不小,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要实现6.7亿吨标准煤的节能量,较“十一五”的6.3亿吨还多出0.4亿吨。目前,我国传统产业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已经大幅提升,要实现这一目标只能从现有的装备节能中寻求突破。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认为,在工业节能中,潜力最大的方式是余热余压的利用,而合同能源管理(EMC)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规划》提到,“十二五”将在钢铁、玻璃、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余热余压资源丰富行业,全面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推进低品质热源的回收利用,形成能源的梯级综合利用。《规划》要求,到2015年,我国余热余压发电要实现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
 
   “这相当于一个三峡大坝的装机容量,按照每千瓦造价5000元计算, 十二五期间余热余压发电将形成1000亿元投资。”一位业内人士计算。
 
    产能调控不影响市场前景
 
    尽管未来市场规模巨大,但也有不少人士担心,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进一步深化,钢铁、水泥、玻璃等上游相关行业的供过于求形势进一步凸显,加之“十二五”对部分落后产能的淘汰,将使主要依托“高耗能”产业的余热利用行业失去依托。
 
    工信部原材料司2月27日发布的数据已经显示出这一趋势:2011年水泥制造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39亿元,同比下降8.3%,为5年来首度出现负增长。
 
   “水泥、玻璃等行业的产能过剩,往往是结构性过剩。”多位从事余热发电行业的人士表示,中国城镇化进程对钢铁、水泥与玻璃等产品还有巨大需求,这足以支撑起余热发电行业今后的市场。
 
    针对水泥行业,《规划》提到,要继续推广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到2015年,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比例提高到65%以上;针对玻璃行业,要重点推广玻璃窑余热综合利用,到2015年,玻璃窑纯低温余热发电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针对钢铁行业,《规划》提到大中型钢铁企业余热余压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利用副二次能源的自发电比例达到全部用电量的50%以上。
 
    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余热发电技术在水泥行业为40%左右、玻璃行业还不到30%,按照上述目标计算,意味着余热利用在“十二五”期间仍有广阔发展空间。
 
    而无论是通过等量置换还是减量置换,对落后产能的调控,将使余热利用在一定区域内获得更为有序的竞争市场,并保证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淘汰落后、中小产能,实际上是净化了合作方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企业业绩稳定增长实际上是个保证。
 
    亟需融资支持
 
    目前,余热利用主要采取EPC(工程总包)与EMC两种模式。与前者相比,EMC模式囊括了投资、建设、管理三个环节,将节能项目从工程建设环节延伸到了项目运营环节,从第二产业延伸到了第三产业——服务业,因此在国家政策层面更受鼓励,在市场层面也更具竞争力。
 
    节能服务企业前期需要垫付大量资金。因此,缺钱是目前制约余热利用企业的最大难题。
 
    一位券商人士认为,以EMC为主的余热利用公司是以沉淀下来的投资资产和综合服务,与项目方分享节能电量,这类公司实际上是亟需资金的重资产公司,因此监管部门应鼓励这类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针对业内的这些疑问,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制定相关政策,以解决困扰节能环保行业的融资难题。
 
    此次《规划》中就提到,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节能项目提供融资、保理、担保等金融服务;研究建立工业节能产业发展基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担保基金,鼓励国有、民间、外资资本进入节能领域。
 
    记者还了解到,环保部刚刚下发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要加快发展环境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环境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采用股票上市、债券发行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但这些政策能否落实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有专家还建议,东部地区上网电价较高,企业有动力从事余热发电,但广大中西部地区上网电价过低,企业动力明显不足,因此还要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地区差别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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