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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池起火致死案申诉获准 被告提五大疑点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顾客在饭店给电动车充电导致失火,并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作为该案中唯一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电池使用者王惊天被南京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不服,对判决提出了5项质疑,向江苏省高院提出申诉。近日,申诉被受理。 据悉,江苏省高院已经提调相关案件资料,对该案进行新一轮审判。
   
   电池充电起火致两人死亡
   
   2010年7月26日20时,王惊天回到了南京市鼓楼区海宁休闲饭庄403室,江苏万和计算机培训中心(简称“万和”)安排他和另外7名学员住在这里。王惊天把电动自行车电池带进房间充电。
   
   27日凌晨1时30分许,王惊天的舍友朱远瑞发现电池起火。朱远瑞、王惊天遂拿来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并没有得到控制。于是王惊天和室友们跑到总台通知值班人员,挨个敲宾馆房间门叫人。
   
   鼓楼消防中队迅速赶到现场。1时55分,火被扑灭,过火面积20余平方米,室内的床、衣物、电脑等物品被烧毁,隔壁404室两个女孩窒息身亡,411室一名男子跳窗骨折。
   
   南京市消防局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称:王惊天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即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发火灾。灾害成因为:一、王惊天在电瓶充电发生异常时,未及时有效处置;二、宾馆值班人员和403室人员未能及时报警,初期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三、宾馆将原标准客房租给万和做学员集体宿舍,放置5张高低床,起火当天住有8人,物品较多,两单位对学生宿舍管理不够到位;四、404室两学生火灾发生后,未能及时疏散,吸入烟气窒息死亡。
   
   经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及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认定,该起火灾由于电池充电失火引起,电池使用者是软件工程师王惊天。不过该案件在侦查起诉审理阶段可谓一波三折,检察机关曾两次退回侦查,法院两次延期审判,一次延期宣判。
   
   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惊天作为电池使用者,安全使用电池是其应尽的义务。其明知充电电池出现异常,继续给电池充电长达数小时,直至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被告人王惊天未尽到安全使用电池的义务,具有过失,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因此,王惊天存在过失犯罪。
   
   王惊天及其辩护人认为,该起火灾的后果是多种原因造成,发生火灾的根本原因是电池经销商涉嫌制造出售假冒伪劣电池。同时,海宁休闲饭庄存在严重的消防问题,相邻两个房间有一道裂缝,导致毒烟窜入隔壁房间,致使两名学生窒息死亡。
   
   今年3月,王惊天被南京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王惊天不服,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今年8月,南京市中级法院驳回了王惊天的申诉。
   
   王惊天在申诉书中说,王惊天和其辩护人在二审期间重点出示相关证据,但二审法院对此没有任何查证,继续坚持了一审认定事实的错误。
   
   王惊天还认为,在二审中,被告人王惊天及辩护人一再提出的对电池质量进行鉴定的要求。法院认为,电池在火灾中损毁,导致侦查机关无法对电池进行鉴定。改装的锂电池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为被告人王惊天改装电池的销售者王春嵩是否涉嫌违法经营,应由相关部门查处,检察机关亦已发出检察建议责成有关执法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二审中,王惊天辩护人还重点出示证据证明了403室与404室之间的缝隙证据,法院对此没有进行查证,辩护人还证明电池销售者王春嵩提供了虚假电池说明书,法院也没有查证。
   
   申诉书对二审法院提出五项质疑: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对电池质量没有鉴定,关键物证电池残骸不知去向;适用法律错误;掩盖重大隐患和可能存在的犯罪等。
   
   据悉,江苏省高院已经提调相关案件资料,对该案进行新一轮审判。
   
   家属质疑鼓楼分局采证不当
   
   据调查,这起火灾是由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燃引发的。当事人王惊天因涉嫌失火罪被检方起诉,他也是该案件中唯一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让当事人及其家属不解的是,造成火灾的电池却被忽略了。“电池为什么会爆燃?为什么不对电池质量做鉴定?”王惊天的父亲王杰对记者说,王惊天使用的电池是在南京金城电动车广州路销售中心买的,他怀疑店主私自组装出售伪劣电池。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政策灰色地带摸索的低速电动车行业,因为缺乏标准,私自改装电池现象十分普遍,安全隐患重重。
   
   王杰说,王惊天的电池是事发一个多月前在王春嵩所开的电动车维修店新换的。因为嫌30公斤重的铅酸电池上下楼充电搬动太沉重,王惊天花了2800元换了6公斤重的锂电池。这块电池板问题多多,不到一个月,电池保护板就被烧坏了,之后又出现电压下降过快等问题。
   
   火灾后,南京市消防局和鼓楼区公安分局都向王惊天调查电池来源。王惊天的申诉材料称:他在王春嵩处购买了深圳ATL公司生产的三元聚合物锂电池,这组电池由16块锂电池串联组装而成。
   
   王惊天说,当时产品没有任何包装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他向王春嵩索要电池包装盒时,王春嵩用手指着一个大纸箱说,电池都是装在一个大包装箱里的,每块电池是没有单独包装的,所以没有单独的说明书。
   
   然而,王春嵩给消防局、公安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却是佛山市南海邦普镍钴技术有限公司的。王春嵩解释说,他给王惊天的就是ATL电池,电池说明书也没错,“ATL”是电池生产商的英文简称,中文全名是“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和佛山各有一家子公司,其产品都叫ATL。
   
   记者在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看到,其旗下3个全资子公司在广东东莞和福建宁德,并不在深圳和佛山。
   
   佛山市南海邦普镍钴技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是一家独资公司,成立于2001年。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与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无关联。
   
   记者发现,王春嵩提供的电池说明书显示,其电池重量是64克。如果按此计算,16块电池(每块重64克)串联后加上保护板和外壳,其重量不会超过两公斤,而王惊天的电池重量却是6公斤。
   
   但这份产品说明书得到了鼓楼区公安分局的认可,并成为认定王惊天对电池处置不当的证据。
   
   民警证实电池系组装
   
   王春嵩长期在西祠胡同网站打广告销售锂电池。在网站上,他声称是金城电动车广州路销售中心负责人,南京远豪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但金城电动车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证实,金城电动车广州路销售中心并不存在,他们的经销商中也没有人叫王春嵩。记者在鼓楼区工商分局调查发现,王春嵩的南京远豪商贸有限公司并没有注册。
   
   “三元聚合物锂电池是最安全的电池,不会起火爆炸。”王春嵩专门打开了一个废旧电池包装给记者演示,锂电池外包装是软包装,一旦过量充电,软包装就会膨胀破裂,不会在瞬间产生大量气体,所以不会爆炸。
   
   王春嵩说,王惊天的电池曾遭受撞击和雨淋,电池进水短路造成起火,这是他使用处置不当造成的,绝对不是电池质量问题,他卖锂电池两年了,从来没出现过质量问题。
   
   鼓楼区公安分局和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也认为王惊天在电池发生异常时,未能及时有效处置是灾害发生成因之一。
   
   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车辆检测部部长薛宇则认为:“合格的锂电池不会起火爆炸。”薛宇介绍说,目前锂电池生产质量标准是行业标准,按照锂电池生产标准要求,电池在短路、过充电、过放电等状态下,都应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
   
   “浸水也不会发生起火爆炸。”薛宇说,按照产品质量标准测试要求,将充满电的电池浸入水中,水深没过电池表面,保持24个小时,电池也应不泄漏、不冒烟、不着火或不爆炸。
   
   “除非锂电池质量有问题,否则不会起火爆炸。”国家863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王子冬教授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王惊天的电池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电池保护板被烧坏,说明电池存在质量问题。
   
   王惊天和其家属认为,是王春嵩私自组装了劣质电池造成了火灾。鼓楼分局办案民警张牧也证实,电池是王春嵩私自组装的。他同时表示,因为电池在火灾中被烧成了灰,无法进行质量鉴定,只能参考电池的产品说明书。
   
   专家称私自组装电池存监管空白
   
   “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都更换电池。”王春嵩对私自组装电池这个说法很不满意。事实上,在电动自行车维修店,私自组装、更换电池的现象很普遍。由于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太重,好多人更换了比较轻的锂电池。
   
   记者走访了十几家电动自行车维修店,各家店里都在以旧换新更换电池。一家维修店老板告诉记者,维修电动自行车并不赚钱,电池是电动自行车价格最高、最易损耗的零件,大家主要靠更换电池赚钱。电动自行车大多是铅酸电池,铅酸电池相对安全,可以直接串联组装,锂电池虽然安全性差,技术要求高,但利润也高,好多维修店都在私自组装电池,有的是购买单块新电池组装,有的是回收旧电池组装。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许多网店直接出售单块锂电池。佛山市南海邦普镍钴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称,他们的单块锂电池也直接销售给维修店组装。
   
   “锂电池绝对不能直接串联使用,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车锂电池必须是经过技术认证的厂家才能生产组装。”国家863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王子冬教授说,锂电池安全性差,技术要求高,电池组装有很严格的操作规范,哪怕是同一批次的产品,也要经过严格测试,各项指标误差合格后,才能串联组装。 “私自组装电池很危险,那是在玩命。”王子冬说,电动自行车行业私自组装锂电池问题亟待规范。
   
   5月30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的“超标”车。
   
   沉重的铅酸电池成了电动自行车的一道坎,更换锂电池已经成为生产厂家和使用者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的生产组装却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
   
   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车辆检测部部长薛宇说: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有97.5%使用铅酸电池,2.5%的电动自行车使用锂电池,铅酸电池相对安全,可以直接串联使用,生产厂家必须有许可证才能生产,但对安全性较差,技术要求高的锂电池却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规定。
   
   “锂电池质量问题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将是一个挑战。”薛宇说,锂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发展方向,单块的动力锂电池芯并不是一个单独完整的产品。必须安装电源管理系统才能使用,但目前政府对组装动力锂电池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和规范,质监部门只能管生产领域,对流通领域私自组装电池问题没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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