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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电外送”要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2-11-30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6月13日,国家电网副总经理杨庆与新疆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举行会谈,双方表示将共同推进“疆电外送”特高压工程建设,促进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日前,新疆自治区为加快实施“疆电外送”工程,决定成立新疆自治区“疆电外送”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5月26日,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新疆今年启动哈密—郑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这意味着新疆“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开始提速。
  “疆电外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6月10日,河南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疆至河南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争取疆电早日入豫。此前,5月24日,国家能源局在“疆电外送”专题会议上明确提出,同意新疆开展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前期工作。
 
  据介绍,“疆电入豫”工程西起新疆哈密,途经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六省区,止于河南郑州换流站。工程规划新建±800千伏特高压换流站2座、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2300多公里,新增换流容量750万千瓦,工程静态总投资约254亿元。根据国家电网的相关规划,年底前将完成“疆电入豫”工程前期工作,明年年初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向河南送电。
 
  除哈密—郑州的±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线路外,“疆电外送”通道还包括此前建成的新疆与西北750千伏联网工程,“十二五”规划建成的准东—重庆的±800千伏的线路,“十三五”规划建成的哈密—山东的±800千伏线路、准东—江西的±1000千伏线路、伊犁—四川的±1000千伏线路三条特高压线路。因此,此次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开展前期工作标志着“疆电外送”获重大突破,进入全面启动实施的新阶段。
 
  针对新疆施工期短、施工难度大等诸多因素,国家能源局已正式给乌鲁木齐华电西山(2×35万千瓦)、华能福海(2×35万千瓦)、国电克拉玛依(2×35万千瓦)等当地10个发电项目复函,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尽快开工建设。国家电网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能源基地电源和外送通道要实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避免‘有电源无通道’或‘有通道无电源’的情况出现。”据悉,晋东南—南阳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已安全运行28个月,而晋东南煤电基地配套外送电源还没有落实。
 
  “疆电外送”应综合平衡
 
  重庆与四川,是山水相连的兄弟。自重庆直辖后,两地在能源产业发展上走了不同的道路,尤其是在解决因季节性缺电引发的电力供应缺口的路径上,也显出很大差别。其中,重庆现有电力结构中,煤电比例达79%,电力消耗持续攀升,致使电煤供应越来越紧张。相比之下, 四川能源结构的特点是富水缺煤、丰气少油,最大的供电特点是水电丰余枯缺,即丰水期因为电用不完而弃水,枯水期则缺电拉闸。
 
  为保障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庆与四川都将能源保障的目光投向新疆,分别提出“疆电入渝”、“疆电入川”,这凸显了两地在如何借助新疆能源破解电力短缺矛盾上有着不完全相同的思路。其中,根据此前新疆与重庆签署的能源战略合作协议,重庆在推进特高压“疆电外送”工程,即新疆建设准东—重庆±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的同时,还力推“疆煤入渝”,开辟“疆煤入渝”通道,构建输煤输电并举、输电为主的能源运输体系。
 
  对于“疆电入川”,据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王抒祥介绍,“疆电入川”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争取从“疆电入渝”中分出一部分弥补四川用电缺口,即“疆电入川渝”。目前该方案已经上报国家。该方案如果核准实施,能弥补四川电力缺口约500万千瓦。上述方案完成后,“十三五”期间就解决“疆电入川”的问题。“疆电入川”加上从其他省份协调一部分电力,基本能弥补未来四川电力缺口。
 
  “‘疆电入川’和‘疆电入渝’并不矛盾,这是电网调度应该考虑的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甘道明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疆电入川”,还是“疆电入渝”,不仅将对四川、重庆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还会对沿途的能源、经济等发展带来利好。因此,川渝两家连手将更有利于找到破解电煤难题的可取之策。
 
  其实,“疆电入豫”、“疆电入渝”、“疆电入川”等系列措施都是从促进电力平衡、减小电力缺口的角度作出的决策,这一系列“疆电外送”措施必将有利于缓解输入地的电荒压力,互相之间并不矛盾。但是各个工程之间会有冲突,冲突主要体现在对电力的争夺上,其中尤以四川和重庆争夺最为激烈。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要协调这一问题,就要求中央政府从全局出发,做到统筹规划、有的放矢,根据各个地区用电缓急、经济状况作出宏观上的布局。”
 
  “疆电外送”配套需完善
 
  “西电东送”是我国西部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之一,指开发贵州、云南、广西、四川、内蒙古、山西、陕西等西部省区的电力资源,将其输送到电力紧缺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京、津、唐地区。随着新疆能源开发从幕后走到台前,以及哈密—河南、哈密—山东两条直高压将是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外送通道。因此,“疆电外送”势必将为“西电东送”、“北电南送”注入新活力。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建设西部、北部大型煤电基地,西南水电基地,酒泉、蒙西、张北等大型风电基地以及未来大核电基地的接入系统。“因此,‘疆电外送’对于这些地区的能源外送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如选择合适的能源外送方式,多种能源一起开发、实现综合效益。”周修杰表示。
 
  一方面,新疆远离内地、路途遥远,如果依靠铁路进行长距离的煤气运输,必然导致成本高昂、风险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新疆选择煤炭就地转化为电力,通过特高压输送出去。西部其他省份在能源外送中应当效仿这一方式,变输煤为输电,不仅节约成本,且有利于带动当地的工业发展。另一方面,新疆利用其风能、煤炭资源均丰富的优势,采用风电、火电联合运输的方式实施外送,极大的提高了风电的利用效率。因此,西部其他省份在能源外送中应当注重能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能效。
 
  除电源、外送通道外,“疆电外送”还需在交易机制、环境保护、电网建设资金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例如,西部地区水资源贫乏,生态环境脆弱,这就要求“疆电外送”工程必须在发电、输电以及配电的各个环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尽可能减少大规模的电网建设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电力负荷中心分散,造成电网投资规模大、收益差,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经营造成困难,因此,如何解决“疆电外送”的资金问题也是各方需要提前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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