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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再生能源 新能源消费增量可扣除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2-10-3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近日透露,我国“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于近期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但为体现鼓励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节约的政策,各地在水电、风电、太阳能及能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费量在考核中将被扣除。

  江冰在近日举行的第三届“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介绍,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研究制定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目标,“将很快在各地政府落实,但最终这项工作的部署要通过国务院批准和下发能源‘十二五’规划的方式确定。”

  他透露,对各地“十二五”期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将“开一个口子”,即对各地新增加的水电、风电、太阳能以及能源综合利用如煤矸石发电等方面的能源消费量将给予扣除。

  江冰表示,“十二五”期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一项任务是要建立协调机制和评价体系。中央政府会将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会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完成情况与各地新上能源项目及新上高耗能项目挂钩。

  他还介绍,将“分两步走”实现我国今后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十二五”期间重在制定措施和建立机制,在全国形成合理控制的思路和氛围;“十三五”期间要力争全面形成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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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鼓励 再生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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