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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直购电 新型产业获益匪浅

作者: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0次
     中国储能网讯:从2009年辽宁省首吃“直购电”螃蟹,到2010年国家几部委叫停批准试点,再到2012年江苏“直购电”试点启动,尽管直购电在我国的推广之路并不顺畅,但此次江苏试点还是被认为是我国电力改革中的一个积极信号。
 
    日前,电监会发布《关于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明确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电力用户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江苏直购电试点的启动,标志着直购电试点将继续推进,随着试点的不断增加,将有望逐步打破长期以来电网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缓解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电荒”,推动我国电力改革的向前推进。
 
    新兴产业受益匪浅
 
    根据上述通知,江苏省此次参与直购电的八家电力用户和八家发电企业将自主协商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从双方达成意向的交易电量来看,参与此次直接交易的双方达成的交易电量在0.24亿~3.15亿千瓦时,而输配电价(即给电网的“电网过路费”)则按照2010年发改委确定每度0.129元的标准执行,损耗率由江苏省物价局确定。
 
    而目前,江苏省1千伏以下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为每度0.882元,如果按照现行输配电价,加之国家对战略新兴企业的扶持,前述八家企业将享受电价优惠。
 
    记者发现,与以往的试点不同,在此次江苏试点中,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用户企业和发电企业大多都与新能源、电子、机械等战略新兴产业“沾亲带故”。
 
    其中,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等八家电力用户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行业,而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等八家供电企业均在2005年以后投产新型火电机组。
 
    对此,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能源研究员宋亮表示,这是在国家推行节能减排要求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此前直购电试点之所以曾被叫停,就是因为享受电价优惠的很多企业都是高耗能的,诸如钢铁、电解铝、水泥等等。如今江苏试点以侧重新兴产业为导向,可以一举三得。“一来,向新兴产业的政策倾斜,势必会促进当地新能源产业的成长壮大;二来,江苏试点之后,有助于推动直购电试点向全国更大范围的扩展;其三,这样的模式还能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宋亮如是说。
 
    而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能源电力部门咨询经理曹寅对此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在江苏试点中,新兴产业只是搭上了直购电试点推广的顺风车,也为顺应形势,投当地政府所好。因为目前战略新兴产业正是各地发展的必争之地。直购电试点推广的最终目的是推进电力改革,而非单纯扶持某个行业。
 
    记者还发现,此次江苏试点的参与发电企业多为大型国企。对此,宋亮的解释是,国企规模比较大,比较好控制,也容易看出效果,因此,试点一般都选择在大型国企之间推行。随着试点的不断成熟,民营企业也有可能参与进来。
 
    试点推广一波三折
 
    直购电试点,江苏并非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我国最早的直购电试点开始于2009年,首次试点的省份是辽宁。然而此后,直购电试点推广之路却一波三折。
 
    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和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了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之后,广东、福建、吉林、安徽之后等五个省也先后获准直接进行电力交易试点。而正当很多未获试点批准的省份也跃跃欲试,纷纷向上递交试点申请时,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紧接着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等6部委联合开展的节能减排电力价格检查。随即,直购电试点热力骤减。
 
    2011年,发改委下发《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规定:“未经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陷入停滞状态。
 
    事实上,2010年,国家发改委就批复了江苏直购电试点,同时获批的还有浙江、重庆和内蒙古三省份,而截至目前,江苏是其中唯一破冰进行试点的省份。
 
    对此,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能源研究员宋亮表示,我国的电力改革最早开始于2002年,直购电是电力改革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之所以推行直购电,旨在形成一个发电厂与用户企业直接交易的交易机制,打破电网的垄断,理顺发电厂、电网和用户企业三方的利益关系。
 
    宋亮认为,直购电试点工作的中途搁浅,则是因为经历了08、09年的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萧条后,我国电力市场供应过量,当时,很多电厂很愿意将多余的电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用电企业,于是,与很多高耗能的用电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而这恰恰与随后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的要求相背离,因此,直购电试点被叫停了。
 
    而选择在此时、此地重启直购电试点,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能源电力部门咨询经理曹寅表示,江苏是我国的经济重镇,电力需求旺盛,一直处于电力紧张状态,工业用户电力成本也高,而试点的还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江苏推广直购电交易名正言顺。
 
    全国推广尚需时日
 
    所谓大用户直购电工作,是指电厂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终端购电大用户,并另支付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服务。
 
    显而易见,这种模式将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促进输配电价竞争机制形成,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该模式试点成熟后将有望缓解长期以来因煤电价格体制不顺而引起的“电荒”,为各地经济发展解除一个心头大患。
 
    然而,电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仅在我国少数省份、少数企业之间开展,其中,经国家批准实行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只有五个省。同时,目前,电量交易规模也非常有限,仅占社会用电总量的千分之几。
 
    据电监会统计,2010年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80.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0.2%左右。其中,吉林、广东、安徽、辽宁、福建分别为5.3亿千瓦时、1.8亿千瓦时、36.7亿千瓦时、14.3亿千瓦时、22.3亿千瓦时。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电量100.2亿千瓦时。
 
    以新获批的江苏为例,八大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达成直接交易意向电量为13.16亿千瓦时,不足江苏省社会用电总量的0.5%。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突破4000亿千瓦时。
 
    因此,尽管江苏试点破冰了,但直购电试点向全国推广尚需时日。在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能源研究员宋亮看来,直购电试点真正要推广到全国,可能还需要3~5年,甚至是10年的时间。
此外,据电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江苏部分企业试点模式短期内还不会在全省大范围推广,江苏模式向全国推广还任重道远。
 
    对电改推动有限
 
    对于江苏试点直购电,很多人持乐观态度。
 
    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能源电力部门咨询经理曹寅就表示,直购电交易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推动电力改革,使电网回到电力高速路的角色上。“虽然目前,直购电的份额还不大,但是意义重大,这种交易模式是可以瓦解电网现在地位的,而国外很多成熟的电力市场都是直供电大客户交易。”
 
    曹寅告诉记者,直购电模式可以使得企业用电价格降低或者能保障用电供应,“而这个举措最棒的其实不是电价有多低,而是通过市场机制,使价格真正成为供需信号,这才是最重要的。”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能源研究员宋亮则表示,江苏直购电试点对我国电力改革的推动还是有限的,只能算是隔靴搔痒。如果发电厂、电网、用户企业之间,特别是发电和输电之间的利益关系理不顺,电力改革就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直购电试点被看作是我国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一种尝试,目的在于打破电网企业在售电端的垄断,搞活电力市场。而核定输配电价,即电网企业收取的“电力过路费”,一直被认为是直购电试点推进的最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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