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体曝光到魏桥出售电厂,仅一个月有余;而从转让到关停,只有短短20天。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魏桥集团将利润可观的电厂转售?又是什么原因,让滨州市政府下决心关停电厂?
电监会、中电联等明确表示“魏桥模式”违法,电力行业人士也认为,“魏桥模式”仅是个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支持和商业力量作基础,“魏桥模式”在其他地区难以复制。事实似乎也确实如此。莫说其他地方复制了,连自身都难保。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明明魏桥电厂符合环保标准,脱硫系统也通过了环保验收,甚至不在山东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录上,却被无端关闭。联系到之前魏桥电厂与国家电网间的冲突,不能不令人怀疑,魏桥电厂动了国家电网的奶酪,触及了垄断势力的利益。
就在6月中旬,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文件表示,要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力领域,并要在并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此举乃是在响应国务院“新36条”,放开电力领域的限制,让民间资本有进入机会。可是,听其言不如观其行,出台再多文件,如果不能切实落实下去,不能给予民企公平地位,有谁敢投资进去,成为下一个“魏桥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