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水电是兼顾水电开发和环境保护,实现生态文明和人水和谐的水电。浙江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绿色水电评价与认证是激励社会资本投入水电环保、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补偿市场模式的重要方式,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的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这位负责人说,开展试点是为实现绿色水电从理论研究到应用研究的阶段性过渡,有利于促进水电开发标准由“工程建设标准”向“绿色水电标准”的实质性转变。
据了解,今年6月,水利部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绿色水电评价”,并要求“选择若干具有区域和流域特点的小水电站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推动绿色水电评价工作,引导建立环境友好、社会共享、经济合理和安全高效的绿色小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