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领域,《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继续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
在电价市场化改革方面,将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
在天然气价格方面,将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为民营资本参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创造条件。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非常规天然气生产领域。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民间资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城市供气、供热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应与国有资本、外资同等对待,其价格水平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