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例子是福特在早期曾进行自己的混合动力汽车技术研发,技术路线与丰田相似,但是成本却无法控制下来很难盈利,福特目前销售的混合动力车采用的就是丰田旗下公司爱信制造的行星齿轮,并从2004年起与丰田签订了混合动力汽车相关专利的交叉授权协议。正是基于这样的因素福特汽车公司和丰田汽车公司在今年8月份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以共同开发专门用于后轮驱动的轻型皮卡车和SUV的混合动力传动系统,在未来十年内,两家公司打算推出采用新混合动力技术的汽车,表面上看是福特用了丰田的技术,但在后驱皮卡和SUV的客户用途上福特有着极为丰富的经验,可以让丰田在美国市场少走很多弯路,同时福特皮卡和SUV的销量能够继续降低混合动力技术的普及成本。
对于丰田的这种技术扩张路线,日产显然不能坐以待毙,今年9月日产和三菱汽车宣布将强化汽车OEM合作关系。三菱将在2012年内向日产供应电动轻型商用车MINICAB‐MiEV,而日产2011年10月开始向三菱供应微型面包车NV200Vanette、2012年夏季开始为三菱提供豪华车风雅。对日产而言,与三菱的合作可谓是优势互补,2010年上市的聆风与三菱投放的i-MiEV一起,是目前少数能够市场化的两款纯电动汽车,显然如果两家企业能够通过合作收集电动车行驶数据及利用方面的课题等信息,还能为新一代电动车开发增强实力,并有希望在未来电动车普及阶段持续领先,更能借助这种互补削弱以混合动力车为主的丰田和本田的市场份额。由于日产未来并没有上市轻型款电动汽车的规划,如果采购MINICAB-MiEV,便可同时扩充电动汽车和轻型车两个种类,而三菱此前就已经在向欧洲的标致雪铁龙提供i-MiEV,与日产的紧密合作可以进一步扩大在小型电动车上的成本优势,而三菱在高档车上断档快8年之后终于有了能够出售的产品。
技术合作互补的能够为让合作双方进入彼此领域提供一条捷径,可以说是一箭双雕的策略,但前提是双方要对彼此的技术或市场有着高度认同,否则合作很难深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