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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审批权下放“仍在调研”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3-04-26 浏览:0次
中国储能网讯:对于“可再生能源审批权望下放地方”的传言,国家能源局(下称“能源局”)一位官员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他尚未听说内部有这方面的确切消息。

  “这事很复杂。”他说,一下子把审批权全部下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新组建的能源局正在研究简政放权、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有传言称,风电、太阳能、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权,亦有望全部下放地方。

  据本报记者了解,能源局已拟下放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将火电单机60万千瓦以下、煤炭新增产能120万吨/年以下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方。

  “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的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能源局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能源局相关工作人员最近深入地方企业,对下放可再生能源审批权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

  他透露,中国很多企业正在等待国务院扶持政策的出台。“一旦政策出来,包括能源局在内的其他部委的有关政策立马就会出来。”

  中国一家太阳能制造企业的董事长说,如果审批权没有下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影响。他说,和大项目不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都是小项目,其投资项目的资金,还比不上企业跑批文的花销。

  在他看来,可再生能源审批权不仅要下放到省,而且还要下放到市。只有不断简化整个申报的手续,可再生能源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以“金太阳工程”申报流程为例,项目实施单位需按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属地原则上报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此后,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类别汇总后,联合上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

  待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公布示范项目目录后,凡列入目录的示范项目还需完成关键设备采购合同和能源管理合同签订、电网接入许可等准备工作,并在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后,需及时提交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等。

  “整个过程时间长、手续复杂,消耗了企业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上述董事长说。

  上述能源局知情人士说,能源局工作人员在地方企业调研时,与企业具体讨论了如何简化手续和下放权力事宜,以落实“十二五”期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

  他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家对未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形式,将以“按季预拨,按月预付”的形式来实施。补贴由财政部负责,当地电网企业代付。

  但目前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上,国家还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而且这些补贴每年都在增加,这给有关部门带来了一些压力。他表示,资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述扶持政策的出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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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再生 能源 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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