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福建省力争到2015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30%,比2012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十二五”后三年福建交通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3000亿元。其中,铁路力争完成投资570亿元;公路力争完成投资1600亿元;港航力争完成投资300亿元;机场力争完成投资150亿元;综合枢纽力争完成投资50亿元。
能源提升工程方面,“十二五”后三年福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650亿元以上。其中,电源工程力争完成投资900亿元;电网工程力争完成投资527亿元;油气管网工程力争完成投资250亿元。
“十二五”后三年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3430亿元,“十二五”预计完成投资4600亿元,比规划预期增长20%;水利基础设施确保完成投资544亿元,力争完成650亿元,“十二五”预计完成投资954亿元,比规划预期增长11.3%;信息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160亿元,“十二五”预计完成投资245亿元,比规划预期增长16%;环保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835亿元,“十二五”预计完成投资1140亿元,比规划预期增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