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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国家能源局革故鼎新的切口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借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先生的话开始今天的探讨。“能源问题是宏观调控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担子重,压力大。”
 
  世事变迁,光阴流转。2002年正部级事业单位国家电监会成立,2008年副部级国家能源局组建。改革似乎措手不及,又在情理之中。电监会背负“羸弱”的标签十年后,新的能源管理格局落定。
 
  当下,能源局需要做的是准确判断能源经济形势,寻找有助能源事业发展、能源体制改革和能源监督管理的切口,以赢得服务、管理上的主动性。
 
  分析当前能源市场、体制、管理格局,垄断、行政管制等历史遗留问题仍在发酵,能源经济持续不景气正在衍生新难题。笔者认为如下领域可以作为能源局改革突破、实施专项监管的切入点。
 
  一、电力市场监管是原电监会系统的传统优势,能源局重组后并成立“市场监管司”。以电力为代表的能源市场化需要进一步拓展空间。电力大用户直购电改革则是体制改革方面的一个突破,尤其是在当前电力市场供需略宽松、地方积极参与改革的格局下,应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
 
  同时,选择某一试点城市,剖析直购电改革面临难题、各方的利益分歧,提出解决方案,以小见大,撬动电力改革进程。
 
  二、 借助电价成本监管体现价格管理话语权。价格是公众和社会关心的话题,能源局“三定”也给出一定管理权限。一度电的成本到底如何构成?从上游煤价、发电成本、输配电成本、配电成本、税费成本,能源局可以在电力市场运行监管中,同步开展价格检查。仍然选择有代表性地区(用电量大,供需平衡地区),厘清价格构成、企业利润,提出价格管理建议,并对外发布。
 
  三、借简政放权契机,将行政审批成本降至最小,主动为能源市场化改革让路。审批是权力的象征,能源局可否革故鼎新在于是否敢于向本部门利益动刀,是否愿意让渡审批利益给企业、是否愿意放下身架主动服务。
 
  简政放权到底在哪里做减法?能源局需要清理不必要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繁琐的办事程序,公开重大项目办理过程。
 
  四、开展煤炭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煤价虽市场化,但有诸多非市场因素使其增加成本。在煤炭经济疲弱的形势下,恰为理清煤炭成本构成、税费创造条件,尤其是要挤出煤炭流通环节的水分。
 
  现阶段,煤炭市场不景气,电厂拼命压价,这不是良性的市场。一些地方甚至出台地方保护政策,要求电厂必须购买本地煤炭。煤炭和电力被割裂,上下游之间的关系在恶化,能源局需要把市场监管的精力放在电力、煤炭市场秩序整顿上。显然,这是一个有时效的问题。
 
  五、在分布式光伏等能源补贴项目监管上做文章。近期国家审计署发现,多家能源企业套取财政补贴,以金太阳为代表的能源项目管理漏洞颇多。这是典型重视事前审批,忽视事后监管的后遗症。有必要对最近五年能源补贴项目运行状况做专门的评估。
 
  六、宏观管理侧重能源消费方案的完善、能源统计的监管。对于这项颇具争议且久久悬而未决的工作,应该尽快出台方案,行政强制不是最优的手段。地方能源禀赋决定当地生产和消费结构,能源局的管理作用体现在资源区域之间协调、能源统计平台建立、能源市场预警分析等。
 
  七、能源局三定方案拓展了能源局在油气领域的监管职责,尤其强调“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可以借助这一契机,摸清入网的“潜规则”,研究油气管网开放管理新机制,减少因垄断带来的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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