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据新华社日内瓦3月20日消息,世界贸易组织20日发布的一份美国和欧盟共同提交的文件显示,双方未能就美国未来可能针对进口自欧盟的光伏产品采取的保障措施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这份文件,在2月15日美欧双方进行的磋商中,欧盟以本地区出口光伏产品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建议美国放弃对其征收保障性关税,而是采取进口配额限制或限定最低进口价格等其他替代方案。但这一提议遭到美方拒绝。
同时,双方也未就实施保障措施后的相关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均表示将密切监测保障措施对贸易带来的影响。
在此前的1月2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外宣布,经总统特朗普批准,美国将对进口洗衣机和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保障性关税。
这一罕见的单边主义做法引发各界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担忧。欧盟表示严重怀疑美国的做法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并将研究其对欧盟出口的影响。
美国此举依据的是《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因此也被称为“201调查”或“全球保障措施调查”。该条款规定,当某种商品进口数量激增,给美国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美国总统可以通过关税、配额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
由于这一贸易救济工具具有极强的单边主义色彩,因此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美国很少使用。和世贸组织允许使用的反倾销关税不同,保障性关税并不针对具体国家,而是针对所有上述进口产品。
在光伏电池及组件方面,美国将设定2.5吉瓦的免税配额,对超过此配额的进口产品第一年将征收30%关税,税率在此后3年递减为25%、20%、15%。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统计资料,目前美国最大的光伏产品进口来源地为马来西亚,份额高达36%;来自中国的产品占总进口量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