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16年10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经过重新调查,认定自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对澳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忽略不计,因此决定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可在30日内向澳反倾销复审专家组提出复议请求。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