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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为富士山观景限制太阳能发电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5-07-14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日媒报道,位于富士山西侧的日本静冈县富士宫市,近日开始实行限制新设大规模太阳能发电站的条例。因地理位置优越,不少企业想在此建发电站,但担心发电站的建设会破坏能够眺望世界遗产富士山的景观,富士宫市政府遂下决心进行限制。

 

日媒称,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利用的日本环境省也对此表示了理解,推动了条例顺利出台。富士宫市以“富士箱根伊豆国立公园”的朝雾高原为中心拥有大面积朝南的缓坡,日照时间长,适合太阳能发电。市内现已有6处太阳能电池板超过1000平米的发电站。

 

据了解,自2012年7月起,日本实施的新制度规定,电力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加价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电力。其后,有意在当地设厂的咨询数激增。同一时期,富士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富士宫市方面开始担忧新设电站会不会破坏景观等问题。

 

3年间,有意设厂的咨询数多达500件。富士宫市反复向他们解释称:“同样也是世界遗产的金阁寺内不可能设置太阳能发电站吧。与此相同,富士山麓也应有所限制。”

 

但是,日本为推进太阳能电池板的普及,将其认定为“制作品”而非建筑基准法规定的建筑物。因而,各地方政府不拥有对其进行行政指导的权力。

 

“如放任不管的话,一个接一个建起来的太阳能发电站会像黑色的罩布蔓延开来。”考虑到这一点,富士宫市开始制定相关限制条例。

 

富士宫市在征求意见时,日本环境省也表示赞同。今年6月,该省修订了《自然公园法》的施行规则,要求在国立公园内设置太阳能发电站之时必须进行申报,以支持富士宫市的做法。这项措施针对过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普及,而对景观欠缺考虑的风潮起一定刹车作用。

 

日媒指出,富士山虽然在2013年6月份被列入世界遗产,但同时被要求必须在明年2月份向“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提交一份景观保全方案。山梨县在2014年3月设立限制规定,设置总面积超过1万平米的太阳能电池板之时,需要同县方进行磋商。

 

富士宫市的条例则更为严格,新设置面积超过1000平米太阳能电池板,以及高度超过10m的风力发电设备之时,都需要向市方提出申请。

 

另外,富士宫市已划定占全市面积四分之三、约290平方公里内为限制区域,并明确标记原则上市长不会同意在该区域设置太阳能发电站。但是,限制区域之外多为市区用地,想要确保整块用地很难。实际上,在富士宫市内设置太阳能发电站以基本不可能。

 

富士宫市市长须藤秀忠强调,“保全富士山的景观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可再生能源必须同美丽的景色共存。”

原标题:日本拟限制太阳能发电 称为保护眺望富士山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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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日本 太阳能发电 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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