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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初裁将推迟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12-2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根据路透社的报道,美国商务部一名官员上周五表示,该部将多花一个月时间调查关于中国政府向光伏产业提供不公平补贴的指控,使得原先计划1月12日公布的初裁时间,顺延到2月14日。

“反补贴初裁推迟是程序上的推迟,在我们意料之中。”12月26日,阿特斯阳光电力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对记者表示,类似案件通常会有1-2个月推迟,而与新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对中国轮胎企业的有利判决无关。

美国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双反”案,由德国SolarWorld位处美国的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于10月19日提出,并于11月9日正式立案。此前的12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6:0的投票结果,裁定从中国进口光伏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做出判决,裁定美国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由此延伸,对于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亦有可能取消。

“没有证据表明此次推迟,与轮胎案的有利裁决有直接关系。”中方律师团成员、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对于张含冰的观点表示赞同,从法律定议来讲,案值比较大且复杂的案件,延期是通常的做法。如果再考虑圣诞节等假期因素,调查所需的工作日时间大为缩短,故此延迟极为正常。

李磊同时表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形成对轮胎案的有利裁决,虽然值得鼓舞,“但也要看美国商务部的执行情况”,美国商务部亦可以寻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甚至要求国会修改法令。

目前,美国商务部已向中国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要求2012年1月份填写完毕并上交。在75家光伏企业中,尚德电力和天合光能成为了两个强制应诉方。

“强制应诉的面过于狭窄。”李磊对此表示担心,如若美国商务部认为强制应诉企业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但仍做出最终不利于中国企业的裁决,强制应诉企业一般可以获得比较低的税率,非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比较高。

李磊说,类似英利等大企业,也应该说纳入强制应诉企业名单范畴,“英利和尚德、天合对美的出口量差不多”。

作为呼应,由100多家美国重要光伏企业组成的美国“平价太阳能电力联盟”(CASE)公开支持中国企业,要求Solar World撤回要求奥巴马政府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徵收征罚性关税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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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美国商务部 中国 光伏产品 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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