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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内阁批准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案 拟征收50%附加税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Solarzoom 发布时间:2014-06-1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德国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案包含自发自用光伏电力征收50%附加费以及减少工业豁免范围

 

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领导的联合政府宣布批准修订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据悉,法案修订后,德国光伏发电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削减。

 

虽然德国工业部门依然得以大幅豁免,但本土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将面临打击——不得不支付50%的可再生能源附加税。目前,德国EEG可再生能源税为每千瓦时o.624欧元。

 

此外,重工业电力用户只需支付15%的附加税——即使自我消费的电力来源于化石燃料发电厂。

 

在新法案中,德国联盟伙伴社民党(SDP)主席兼经济和能源部部长西格玛尔•加布里尔(Sigmar Gabriel)力图通过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税增加用户的财政负担。加布里尔原先规划呼吁针对自我消费的客户征收高达70%的附加税——即每千瓦时0.44欧元。

 

此外,该法案还将针对能源密集型企业征收15%的自我消费附加税——无关电力来源,且只针对规模大于10kW的电站。规模达到10kW的工业电站运营商可免于缴费,并被允许每年自我消耗最高达10兆瓦时的能原量。就补贴项目而言,该法案的有效期为20年。

 

该法案制定了每年2500兆瓦(目标范围介于2400-2600兆瓦间)光伏装机量的目标,并将新递减率设定为0.5%。倘若最终数据超出目标范围900兆瓦,那么递减率将增至1%;倘若离目标范围差距达到900兆瓦,递减率将削减至0.25%。法案预测,后续税率为0.4%。根据法案,未来三个月的递减率在每个季度之初确定。

 

该法案还包含上限52吉瓦的太阳能补贴以及针对地面安装光伏系统的试点招标项目。

 

修订版可再生能源法案最终需要获得德国联邦议会(西德连邦议会)及联邦议会( 联邦参议院)的批准。

 

默克尔指出,德国依然坚持能源转型这条道路,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达到80%的目标保持不变。改革的目的是让可再生能源发展更符合市场需求。

 

加布里尔声称,调整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成本,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并希望新法案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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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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