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意大利公布《新能源法IV》,调整了意大利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并于6月1日正式生效。除持续大幅削减对太阳能发电的补贴之外,该法规还首次引入“购买欧洲货”条款,公然在绿色能源领域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该法规实施后,我国对意大利相关产品出口出现大幅下滑,甚至成为今年9月份及10月份我国对意大利出口下滑的决定性因素。
一、意大利新能源法主要内容
(一)“购买欧洲货条款”
该法律规定,如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投资中(不含安装费),60%以上购买欧盟境内企业制造的产品,则系统运营商将会获得10%的额外电价补贴。
(二)设定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目标,逐步削减补贴金额
新法规提出,到2016年享受补贴的太阳能发电装机总规模控制在23000兆瓦(23GW)。
其中,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间,中型及大型系统总体装机规模控制在1200兆瓦,总补贴额不高于3亿欧元。2012年的控制目标设定为1490兆瓦,总补贴金额下调到2.8亿欧元。2013年至2016年间,继续逐年削减可享受补贴的装机规模,4年间总量控制在9770兆瓦,年均约2500兆瓦。
(三)逐步下调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
2011年6月至12月,按照每月约4%的幅度逐月削减太阳能发电的电价补贴。根据发电厂规模,6月份削减幅度在4%-11%之间,7月份-12月份削减幅度为2%-5%。到12月底,电价补贴累计削减幅度达22%-31%。
2012年开始,光伏补贴削减频率改为每半年削减。根据发电厂规模,2012年的削减幅度为23%-44%。2013年开始对削减电价补贴的效果进行评估,视情况调整电价补贴削减幅度。
二、新法规实施后,我国相关产品出口大幅下滑,市场份额开始下降
新法规6月1日实施后,从7月份开始我国太阳能电池等光伏发电产品对意出口同比出现下滑。7月当月下滑幅度为4.79%。8月、9月和10月下滑幅度明显扩大,分别为71.71%、68.45%和83.36%。2010年8月、9月及10月这3个月月均出口额在5亿美元左右。而今年这3个月月均出口金额仅徘徊在1.5亿美元左右,市场份额下滑到40%左右。特别是由于该项产品出口下滑,直接导致我国9月份及10月份对意大利整体出口规模分别下降了4.98%和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