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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

2020年4月1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拟申报平价上网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且应开展电力接入和消纳能力分析,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文件中指出,平价项目于4月20日前报送,竞价项目于5月20日前报送。其中,拟申报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应开展风资源评价,具备开发价值,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核准且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应完成备案,并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项目申报企业应出具按期开工承诺,逾期未开工的2年内不得参与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竞价光伏项目范围为2020年度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包括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建成并网的项目和尚未并网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2020年4月2日,重庆市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平价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完成行政许可手续且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

竞价项目申报范围包括2020年新建需国家补贴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此外,竞价项目需明确申报电价及建设时限。申报企业结合项目条件,确定项目申报电价(最小报价单位为0.1厘/千瓦时)及预计全容量并网时间,并出具承诺函。报价不得超过国家确定的重庆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导电价。

竞价项目务必于2020年6月10日完成竞价项目的申报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其中,申报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未纳入全市电力发展规划的,需在4月30日前向市能源局报送规划。

此外,户用光伏项目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45号)要求执行。各地方电网梳理汇总供区内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每月8日前报送国网市电力公司,由国网市电力公司统一对外公布和报送。

天津市原文件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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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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