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齐军
单位丨金风设计研究院 新能源技术与市场研究团队
去年以来,国网依托其变电站场站资源、通信资源,陆续建成投运了多个“多站融合”项目,如去年8月重庆电网在重庆江北变电站建成的“云边协同、多站融合”试点项目,前不久甘肃电网与和甘肃电信在兰州变电中携手建成的“户外多站融合数据中心”,安徽电网在合肥变电站建成的数据中心站等等。多站融合”的投资理念与价值思维再度引发能源圈业内人士的关注。
依据国网解释,“多站融合”是指在变电站站址资源上,融合建设数据中心、充换电站、储能站、5G基站、北斗基站光伏站等,通过深挖变电站资源价值,对内支撑电力物联网建设,对外培育新兴市场,推进全社会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依据上述解释我们可以理解,“多站融合”首先是基于对变电站被社会或投资者认可、并愿意接受其服务的价值资源的深入挖潜,如其“电力枢纽”资源提供的供电高可靠性,如其充裕的通信资源提供的接入便捷性;其次国网变电站通过原有变电站“资源挖潜、多站融合”的商业模式获得了更高的额外收益,以及可能的数据资产。更重要的是“多站融合”催生了“价值共享、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其实就是“互联网+”价值思维的具体实践。
笔者认为,国网“多站融合”的价值思维对目前内外交困、如履薄冰的新能源投资发电企业具有一定的启发借鉴意义。
业内人士都清楚,新能源发电场站开发建设点多面广、利益相关方众多,新能源投资业主在项目推进建设中往往处于“势单力孤、作揖求人”的被动状态,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众多的利益相关方认为新能源发电建设与他们没什么“利益共享”,因此也就不积极,甚至会各种变相阻挠。但是如果新能源发电场站也能提供一种“多站融合、利益共享”的商业模式,是不是可以有新的价值空间和推进动力呢?
以一个新能源从业者的视角“头脑风暴”一下:
一、新能源场站的“场区道路、环保水保“投入是否可以与项目区域的旅游规划、交通规划、水土保墒相融合并转化为“被认可、可共享、可获取相应支持资源”的“基础设施产品”或“生态产品”?其实这在整装风电场项目及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已有实践先例。如北京天润新能在湖北石首桃花山风电场的“转山十八景”旅游公路,如内蒙伊利集团在库布奇沙漠大型光伏项目与治沙结合改善生态环境等,需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普及。
二、已建成的新能源场站机组塔架与测风塔是否可以建5G站?道路边坡、风机平台、升压站屋顶是否可布置分布式光伏?升压站场区是否也可以利用场站资源“多站融合”?立足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布局需求,建设面向社会服务、资源共享的“5G站、充换电站、大数据中心”?当然这需要从商业模式设计和项目推进合规性再做具体考量,毕竟新能源发电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实操的便利性与具有垄断地位的央企不可比拟。
三、新能源发电基地项目是否可以共建共享区域性场站“风/光功率预测”装置系统,从而进一步提高功率预测的准确性?(顺便广告一下,金风科技慧能公司已有成熟的技术与产品运行)。是否可利用其共用的接入枢纽升压站布局建设“共享储能”系统单元?进一步提高区域性新能源场站运行的可靠性与稳定性,或者也可以”联合投资,多站融合“,实现更大的价值空间。
四、对于“三北”多数风光资源俱佳的地区,如新疆、内蒙、甘肃等地,目前大型风电/光伏项目已具备平价前提下“风光同场同价”的可行性,整体布置避开风机塔架对光伏场站的光影扰动影响,可共用场区道路、共用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可以降低整体投资约10%左右,有效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能源容量与效率。
风光互补特性也能对新能源发电场站的波动性、间歇性有一定改善;在具备投资盈利性条件下,储能系统也可以加入进来形成大型的“风光储”项目,实现“风光同场同价+储能电力辅助服务”的综合效益,开展“风光同场同价”项目能够从技术产品及商业模式创新角度,打破“风光各为一体,彼此不可逾越“的行业界限,获得新的、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机遇。
…………………………………………………
…………………………………………………
以上的考虑在具体实践中技术方案不是问题,商业模式也不是问题,可能会遭遇各种利益壁垒与政策瓶颈,但相信“服务社会、利益共享、绿色发展”的价值思维一定会逐渐得到产业生态链、利益相关方的认可与接纳,进而得到普适性的实践推广。
随着“电改+平价”政策的深入实施,新能源发电场站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的“适者生存”规则已然形成,整个行业除了专注新能源发电产品的技术竞争力外,“多站融合、价值挖潜、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值得新能源投资企业共同探索实践。